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黄环解查(扣)[2024]2号
解除查封(扣押)人名称:湖北林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解除查封(扣押)事实:2024年5月底将5个吨包袋的物料(含0.42吨危险废物)贮存在无防护措施的固废车间闲置厂房内,该闲置厂房未采取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导致危险废物被转移出厂外。
解除查封(扣押)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决定内容:解除查封(扣押)。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决定日期: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