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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4]9号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2-27 09:55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4]9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阳新县韦源口金鹏建材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406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