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3]68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华新骨料(阳新)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违反规定委托他人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九项、第二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406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