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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度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2-21 10:10

关于印发《2024年度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各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确保我市四类设施(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按要求实行开放工作,特制定《黄石市2024年度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按照方案要求,及时上传、报送有关信息。

附件:黄石市2024年度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221

附件

黄石市2024年度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

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实地开放四类环保设施,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有效措施,推动环保工作“接地气连民心”,推进环保公众参与,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环保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社会风尚,助力绿色发展和美丽黄石建设。

三、时间及频次

1.2024年1月-2024年12月

2.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公众开放活动。

3.我市四家国家挂点四类设施单位每2个月至少安排1次开放活动,每家单位全年开放日次数不少于6次;鼓励其他企事业设施单位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活动。

四、开放内容

1.环境监测设施。公众开放重点是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包括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站、监测车辆等。实际活动过程中,既可以选择在监测点位开展,也可以选择在监测站开展;既可以围绕布点采样、监测分析、数据处理和信息发布全过程开展,也可以针对不同的开放对象选取不同的阶段开展。通过开放活动,让公众走近监测工作,了解监测程序,普及环保知识,增强公众对环境质量监测科学性、准确性的理解,积极履行环保责任,共同呵护生态环境。

2.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公众开放重点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收水范围、污水特点、处理原理及工艺流程、中控平台及在线监控设施等。在不影响设施正常生产运行和保障公众安全的前提下,公众开放活动可以在处理现场组织开展,采取讲解演示和实地参观相结合的方式。让公众了解污水处理设施将浑浊污水变为明净清水的全过程,培养公众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促进节水减污,同时增强公众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科学认识和监督意识。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公众开放重点是垃圾产生、收集与转运过程、处理原理及工艺流程、渗滤液或焚烧烟气处理设施等。在不影响设施正常运行和保障公众安全的前提下,公众开放活动可以在处理现场组织开展,采取讲解演示和实地参观相结合的方式。让公众了解垃圾产生、收集、转运、处理的全过程,引导社会公众转变消费观念,培养绿色低碳环保生活习惯,促进垃圾源头分类,同时增强公众对垃圾处理设施的科学认识和监督意识。

4.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公众开放重点是危险废物来源、种类、特点、收集及运转过程、处理流程、处置结果和在线监控设施等,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收集、运转、拆解、资源化利用情况等。公众开放活动一般在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组织开展,采取讲解演示和实地参观的方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可适当邀请公众动手参与。让公众了解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特点、处理过程、资源利用结果,增强公众对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督意识,以自身行动促进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减量化。

5.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要求,逐步拓展开放行业和领域,推动其他行业和领域的设施单位,尤其是石化、钢铁、电力等公众广为关注其环保治理成效的企业参与设施开放。

五、开放对象

热心环保事业、身体健康的公众(14周岁以下者需监护人陪同参加)。

六、开放方式

1.采取实地参观开放日方式,每次活动由开放单位在微信“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小程序后台提前发布开放日日期,集体和个人通过微信小程序预约报名,按发布日期前往参观,集合、打卡完毕后,按企业讲解员要求开始开放日参观和各类活动活动结束,开放企业需要第一时间在后台上报活动信息。

2.采取线上活动开放方式,以直播(短)视频VR全景公众号图片、视频等方式对公众讲解开放设施运行情况,科普绿色低碳知识

3.采取现场观摩和现场主题活动、主题游戏、主题讲解相结合等方式。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公众开放的组织领导。全市各生态环境分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环保公众开放工作纳入公众参与的重要内容和重要工作日程结合实际,会同城建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开放实施计划,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环保公众开放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各地生态环境分局应为公众开放工作提供指导,并做好安全教育保障工作,组织安排好现场开放日的讲解、路线设计引导等相关工作。实施计划中要确定具体开放设施、开放内容、开放时间及行程路线、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每期开放内容提前一周报备黄石市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开放活动情况将上传“省生态环境厅环保设施开放活动”小程序,年终将作为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二)丰富公众开放的组织形式。开放活动可采取预约报名和集体组织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媒体代表、学生、企业员工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分别采取对话交流、政策咨询、现场观摩等形式。开发图书、挂图、宣传册、公益广告、动漫等宣传产品,安排专人接待、指引和讲解,提升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入场前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注重对公众意见的收集、评估和反馈,深化与公众的联系与沟通。

(三)加强公众开放的舆论宣传。各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单位要提前做好宣传动员,利用政府网站、双微、地方媒体等信息平台,宣传报道公众开放工作情况。鼓励参观人员通过自媒体播报体验和感受,扩大环保公众开放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公众参与。

(四)做好公众开放的总结推动。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找问题提炼经验,不断提高开放日活动质量,并注意整理保存相关活动材料,开放活动结束3天内要及时将活动照片及文字总结报送黄石市环境保护宣教中心(联系人:黄伟6373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