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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升级应急管控措施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12-08 16:11


12720时开始,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恶化,今日上午9时,AQI已经达到150,接近中度污染,受河南、安徽等地污染气团传输影响,会进一步加重我市污染程度为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污染天数、降低污染程度,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12812时开始在126日污染应急管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应急管控,启动非民生类绩效分级在D级或最低级的企业实施相应的应急减排管控。其中铁山地区污染形势最为严重,已经连续出现重度污染,建议开铁区对铁山发布黄色预警,启动级应急响应,大冶市还地桥围绕铁山周边企业严加管控1)暂停还地桥镇松山路附近企业石灰窑作业。(2)暂停铁山区附近大冶铁矿太平山矿等矿山开采工序;(3)加强现场核查:严禁烟花爆竹燃放与露天焚烧现象;(4加强站点周边扬尘的管控,暂停周边所有易起尘工程作业、加大周边道路的保洁力度,保持路面湿润以下为具体管控措施:

1、各施工单位:全面停止土石方、平整土地、换土、石料切割商砼运输、浇筑等施工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及建筑垃圾清运;②无上述工序的工地需全面落实6个百分百要求,场内所有散装建筑垃圾、裸露地面、土石方需全面覆盖;③做好工地内部及门口30米范围内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施工现场洒水降尘频次,在日常洒水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频次2-3次;④驶出车辆需全面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⑤加大对工地大气污染执法力度,未按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一律停工整改。重点关注:黄石五中旧房拆迁项目、铁汉钢厂附近工地、太平山矿进料口、超鹏环保冶金厂等。

2、工业企业及矿山开采监管:加大对各辖区涉气工业企业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对重点污染源保持每日巡查的频率,各行业企业严格控制厂区无组织排放;加大矿山整治工程巡查工作力度,确保喷淋等已有各项防治措施的正常运转,停止造成扬尘的施工作业。暂停还地桥镇松山路附近企业石灰窑作业。暂停铁山区大冶铁矿等矿山开采工序。

3、移动源监管①早晚高峰时段加大重点拥堵路段交通疏导工作,减少怠速;②在进出城要道、厂区、工业园区等出入口设点对重型货车开展路检路查,严禁黑烟车,对排放不达标车辆一律清退;③对非移动道路机械登记备案情况、是否达标排放、是否进入禁行,柴油车尿素使用情况等开展督察检查,超标机械一律清退。

4、道路保洁:加大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等的冲洗保洁力度,加大机械冲洗力度,冲洗后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在常规频次的基础上增加不少于3次,保持道路整洁常湿。当空气湿度高于85%时,暂停道路喷雾作业,改为机械清扫,以科学、有效降低道路扬尘,湿度下降后恢复喷雾。重点路段:G106国道、钟山达到、尖林山路、铁贺大道、铜鼓大道、松山路等。

5、餐饮油烟管控:严格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管控。强化露天烧烤行为管控,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查处行动,依法查处城区范围内露天烧烤行为,严格取缔不合法经营摆卖摊点,合法经营烧烤摊点严格要求入室经营,并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达要求的要整改到位方可恢复经营。

对城区范围内餐饮源进行排查,仍在使用散煤的小餐饮企业一律停止使用散煤;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正常运行,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一律停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净化、处理措施,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6、露天焚烧管控:全城严查散煤燃烧,严禁露天树叶、垃圾、农作物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