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2〕23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湖北奥莱斯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3#、4#密炼机下料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浓度超出《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非甲烷总烃浓度的排放限值。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黄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