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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3]38号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8-17 19:00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3]38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黄石市金桥模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未加强精细化管理和严格控制气态污染物排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406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