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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不罚[2023]7号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6-01 15:50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不罚[2023]7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黄石成美建材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规定保证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正常运行。

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和《黄石市生态环境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版)》第11条。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