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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1]62号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12-14 17:46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1]62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黄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黄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1年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