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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打好碧水保卫战 青山湖1号湖消除黑臭达III类水质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12 10:1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环境质量改善的总体目标,黄石市黄石港区结合实际情况,把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全力以赴打好“碧水保卫战”,奋力开创黄石港区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一是常态检测,紧盯水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监测是发现水污染问题,开展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黄石港区每月对辖区内重点水体进行全面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详细的数据分析和综合评价,并撰写全区水质监测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专题汇报,组织相关街道、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系统排查,以下降水质的预警监测断面为重点,开展溯源分析,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推动黄石港区水质不断改善。

二是高位推动,强化实施溯源整改。抓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仅是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任务,更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黄石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赴一线,直奔现场、直插基层,实地察看现场情况,对所涉相关问题整改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工作衔接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推进涉及黄石港区水生态环境问题迅速有效整改修复。

三是项目支持,稳步展开精准治理。为有效改善水质,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黄石港区积极谋划对上争取生态环境项目,认真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及项目资金争取。已谋划水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项目2个,规划总投资7111.45万元,争取中央专项资金4164万元。目前,二个项目均已进入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

四是加大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紧紧围绕“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宣传主题,制定阶段宣传与长期宣传相结合计划,营造河湖管理与保护的良好氛围。制定了《黄石港区碧水保卫战“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实施方案》,聘请13名同志为黄石港区民间河湖长,健全河湖长制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河湖长、河湖检察长、河湖警长、督导部门、河湖长办”+“河湖专管员、保洁员、打捞队伍”的“5+3”河湖长制体系。开展爱湖护湖卫生运动、污染源头整治、河湖健康评价等活动,形成治水合力,带动全社会公众积极投身河湖治理保护事业,形成全社会爱湖护湖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近年来,黄石港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黄石长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为Ⅱ类,符合地表水Ⅲ类环境质量标准,水质达标率100%;青山湖全面消除黑臭,1号湖水质达到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