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工作计划,明确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围绕八项专项行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市生态环境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主要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排放情况进行污染源日常监管类检查。专项行动类检查包括涉水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执法专项行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专项执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专项执法行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自主验收专项执法行动、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沿江化工企业专项执法行动等,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采取现场检查、网上巡查等方式开展上述专项执法行动。
同时,市生态环境部门还将联合其它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抽查领域重点包括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市政工程监督检查,车用油品质量监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抽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汽车市场监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