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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生态环境“店小二”】 左手“十条”右手“双千” 双手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2-24


2月23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双千”工作推进会,局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各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红珍主持会议。

会上,审批科汇报“双千”服务和《关于改革创新服务发展 十条措施(试行)》工作总体推进情况,招商办汇报了招商进展情况和以服务促发展取得的实效。随后各参会单位(科室)分别汇报服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期间大家在监管和服务的关系、环保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作用等方面展开讨论,气氛热烈,会议起到了谋划方向、舒筋活络的良好效果。

会议要求2022年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要围绕主要职能和服务企业做文章,用好“十条”措施和双千工作机制,捍卫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要一手牢牢抓住监管,守住生态环境红线;一手还要倾心做好服务,服务企业政策一定要落实落地,把监管和服务有机融合、整合起来。要按照中央、省市委要求,抓好重点突出工作,如长江大保护、“六稳六保”等,及时了解政策动态、把握方向。同时,要端正心态,站在企业的角度多思考他们的诉求和困难,提供“保姆般”的细致倾心服务。

今年,结合工作实际,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出台“关于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十条措施”,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企业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全力以赴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将进一步深化“双千”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建立和完善与包联企业的帮扶长效机制,当好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做好企业的“服务员”和“贴心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黄石高质量发展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十条措施

一、深化环评制度改革

1、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持续推进环评审批分级名录调整,将一批环境污染轻、生态破坏小的行业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市、区)分局,并做好跟踪服务

2、简化环评审批管理对民生保障、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特定行业编制环评报告表的项目实施告知承诺,扩大政策受惠面。在工业标准厂房内集聚同类型的环境污染小、就业带动大的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办理环评手续在合规园区内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项目环评有关内容;除“两高”、涉重、涉危、涉化、涉敏感区以及省级以上审批等情形以外的建设项目,施行环评降级管理

3、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对纳入级以上重大项目库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开展项目选址、政策研判等帮扶指导。建立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储备库,统筹保障重大项目总量指标。

二、优化环境执法监管

4、持续实施正面清单。严格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优化和动态调整正面清单开展以非现场执法为主的执法监管,除信访举报核实、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等特殊情形外,免除现场检查。

5、拓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据《行政处罚法》和《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主动报告、妥善处置、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细化,在主体立即完成整改并公开承认错误后,依法不予处罚。

6、完善信用关爱机制。明确环境失信信息修复的条件、标准、流程等要素,鼓励失信主体自我纠错,对已完成整改等符合条件的主体落实信用关爱,积极开展信用修复。

三、提升服务水平

7、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畅通服务渠道,组建“双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生态环境服务专班,为“双重”提供免费环保专业服务,每月集中收集、会商、上门解决“双重”问题,当好生态环境事务的“店小二”。

8、优化帮扶工作方式按照“即来即办,即来即审”原则,推进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保障地块顺利出让。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

9、构建高水平服务市场加强对环评、环境检测和机动车尾气检测等领域社会服务机构的监管,在信用通报、违法处罚等方面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惩治力度,对黄石市社会化服务机构施行量化分级管理

10、建立服务考评机制。制定细则,对环评审批、执法监管、“双重”帮扶等工作,每季度抽取10个案例的服务对象进行回访打分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底各责任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