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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 时间:2017-02-13 00:00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各位记者朋友们:

  新年好!

  蓝天白云,空气清新,这是我们每个人的愿望,也是全省环保战线开展环境执法的目标。前一段时间,环境执法情况如何?下一阶段将采取哪些新举措?针对大家关注的问题,我们今天请到了省环保厅副厅长李瑞勤,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同志,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下面我介绍一下主席台上的各位来宾: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瑞勤同志,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同志。

  下面请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瑞勤同志介绍全省环境执法情况。

  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瑞勤: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

  2016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提振精神,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高举利剑,严格执法,铁面问责,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罚款金额数、应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办理案件数有了全面提升,为改善全省环境质量、促进湖北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下面就2016年以来我省环境执法工作做简要通报。

  一、2016年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主要体现在“六个坚决”:

  (一)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扎实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省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执法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石化行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等9个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整个行动,全省共暂停或中止审批、暂停开工建设项目59个,立案查处92家次,限期搬离、关停或停产、限期整改企业135家。我省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码头和违章建筑的相关做法受到环保部的充分肯定,并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现场会上进行了发言。全省9个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向全省释放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一种强烈信号,既是对长江、汉江、清江沿线一次全面的“体检”,也是对污染企业的一次“拔毒”。

  (二)坚决推行督政,推动构建环境监管大格局。一是建立督察工作机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鄂办发〔201668号),建立了环境保护督察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二是对突出环境问题实行“双交办”和销号备案制度。2016427日,省环委会全会对我省存在的160个突出环境问题,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首次进行“双向交办”或“多向交办”,并进行销号管理。截至20171月底,全省160个突出环境问题中,已有135个销号备案,25个已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整改方案待销号备案。三是深入推进环保综合督查。进一步压实全省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168-9月,湖北省政府组织24个省直部门,成立13个督查组,抽调166名督查人员,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全省17个市(州)、74个县(市、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了综合督查,重点对2016年环委会全会上向各地交办的160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对36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现场检查做到了“全覆盖”。对督查发现的454个环境问题实行了登记造册、交办整改、销号管理。四是推行驻点执法。省环保厅对工作不落实,长期不办案,且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地方,省里一律组成联合督办组,采取驻点执法的方式,帮助推进工作。2016年,省环保厅对孝感应城市开展了驻点执法,有力推进了基层环境执法,收到了较好效果。

  (三)坚决贯彻环保新法新手段,树立监管执法权威。2016年我省继续深入贯彻实施《环保法》及配套办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省查处环境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均有较大突破。2016年全省共实施行政处罚3447件,同比增长93.87%;罚款金额约2.233亿元,同比增长135.25%;适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共计795件,同比增长150%,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8件,罚款金额约2149多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57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215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152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3件。2016112日,环境保护部向媒体通报了201619月各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我省执法力度不断加强的做法受到了环保部的通报表扬。

  (四)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我省把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民生工程来抓。对领导交办件、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群众投诉的环境信访问题,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调查与处理。2016年以来,全省先后查处了石首楚源集团、宜昌宜化集团、黄冈加瀚纺织、孝感保利纸业等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其中对宜昌宜化集团违法排污的查处,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该案对企业处以停产整治和252万元的罚款;严肃追究宜化集团15名责任人、猇亭区政府和部门名负责人责任。同时,我省将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五)坚决推进“两法衔接”,严惩环境违法犯罪。2016年,省环保厅联合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全省共排查涉危企业1398家,重点抽查企业370家,责令整改企业100家,环保部门立案查处案件24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查处案件9件。其中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成功破获湖北东圣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销售、处置危险固体废物污染案,已查获涉案人员5名,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这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已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12月,省公安厅再次挂牌督办了15起涉危废重点案件,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六)坚决进行督察督办,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我省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自我加压,主动整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环保综合督查。对环境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雷霆式整改。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之前,我省就已针对长江暗查暗访和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启动了追责问责,共问责57人,其中厅级领导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23人,其他人员33人。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后,共向我省交办环境信访问题1925件,均已按期按要求办结。针对其中查实的环境问题,我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全省共约谈918人,问责501人。问责501人中,政府及相关部门131人,事业单位85人,国有企业人员31人,村社干部70人,其他人员184人。

  (七)坚决落实省人大《决定》和省政府《通知》,强力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工作。2016年,我省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省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6年环保部通报我省69个火点,与去年相比,监测时段增强了3个月,但火点数却下降50%。特别是在禁烧压力最大的秋季,环保部环境卫星遥感监测通报我省露天焚烧火点7个,较去年同期减少93.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全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虽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升,但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我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少数地方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仍未落实到位。在推进环境保护的过程中,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依然存在,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还不够强;部分地方对法律赋予的监管新手段运用不足。从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来看,少数地方执法力度偏弱;环境保护“两法衔接”还不够密切;企业的环保自律意识比较薄弱,超标排污、偷排暗排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环境执法重点工作打算

  2017年全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将坚持建强队伍不懈怠,严格执法不松劲,精准打击不减弱,努力为全省长江经济带大保护、环境质量改善、确保环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重点,优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强化环保新法新手段运用。2017年将继续开展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年活动,充分利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措施,多办案、办大案、办铁案,全面提升环境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实现全省所有市县环保法配套办法运用“全覆盖”。

  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执法。一是继续开展全省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集中整治。力争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二是对我省重点流域、湖库水环境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持续改善。

  强化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按照环保部的统一部署,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力争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行业达标计划取得明显成效,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开展“一园四行业”(“一园”指省级以上工业园(聚集区),“四行业”指沿江化工、造纸、陶瓷、畜禽养殖四个行业)环境专项整治。

  (二)抓督察,压实环境监管责任

  严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将要反馈的意见,制定我省详细整改方案,实行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同时,严格现场督查,督促问题分类分批得到解决。

  严督察。一是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适时启动我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二是开展环境保护暗查暗访。三是继续开展驻点执法。

  严禁烧。对2016年度火点黑斑面积较多以及2017年发现焚烧面积较大的市州采取无人机方式加密飞行,加大巡检力度,加大约谈、曝光、问责力度,进一步发挥好秸秆焚烧对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作用。

  (三)抓创新,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深入推进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与运行。修订印发《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回归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同时,对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点位加装智能监控设施,发挥好“千里眼”作用。

  全面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印发《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建立企业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绿色发展。采取负面清单记分等方式,对全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实时扣分。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评价系统,并向社会发布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对环境信用严重失信的黑标企业,实行联合惩戒,推动企业自觉守法。

  全面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联动。以新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为强有力的法律武器,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打击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涉危废环境违法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环境公益诉讼。

  今天的通报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下面请媒体朋友提问。

  湖北广电长江云记者提问: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初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提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请问我省针对长江大保护,采取了哪些执法措施和手段?

  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2016年,我省聚焦“长江大保护”开展了多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长江暗查暗访活动。2016320日至43日,省环保厅、省委宣传部联合省内主流媒体,行程一万多公里,对我省长江流域沿线8个市(州)30个区县142个乡镇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现场踏勘,共发现环境污染或生态环境破坏问题113个。二是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对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沿江15公里范围内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清理清查沿江企业366家,其中造纸企业42家,重化工企业324家。对发现的环境问题,督促各地强化分类施策综合整治。三是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对全省3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集中排查,建立了环境管理档案。排查共发现19个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各类环境问题62个。截至2016年底,督促各地整治完成各类环境问题20个,其余42个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四是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对环保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环境管理档案和监管台帐。全省共排查钢铁企业32 家,水泥制造企业44 家,平板玻璃制造企业 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185 家。1028日,我们将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情况和环境违法企业信息,在省环保厅门户网站进行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开展长江流域湖北段企业排放情况专项督查。125-19日,我厅派出8个督查组,对长江沿线8个市(州)企业排污情况开展现场督查。共清理排查长江湖北段255个入江排污口,其中工业企业排污口126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41个,自来水反冲洗、居民生活污水等其他排污口80个。

  高频次的环境执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省各地、各部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提高了绿色发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推动了全省各地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促进了经济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改善了全省环境质量,促进了湖北绿色发展。

  湖北日报记者提问:2016年我省在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2016年,我省主要以打击涉危险废物专项行动为突破口,积极运用 “两高”司法解释,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严肃追究刑事责任。我们的具体做法是:201679,全省省、市、县三级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全省约1400家涉危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医药等行业约370家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出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企业了责令改正、停产整治、关停等行政处罚,对于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本次专项行动,全省共排查涉危企业1398家,重点抽查企业370家,责令整改企业100家,环保部门立案查处案件24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查处案件9件,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犯罪行为。12月,省公安厅再次挂牌督办了15起涉危重点案件。2016年,我省环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3起,与去年相比,增幅为120%。强有力的环境执法工作,不仅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犯罪行为,而且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不仅推动了企业主动整改环境违法行为,而且促进了全省绿色发展。

  湖北垄上频道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2017年我省将全面推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请问实施这项环境经济政策对促进企业自律守法将起到哪些作用?

  省环保厅副厅长李瑞勤: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三个等级,即环境信用绿标企业、环境信用黄标企业、环境信用黑标企业。评价结果由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推送至我省社会信用体系系统。

  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通过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这一直观的方式,向公众披露企业环境行为实际表现,方便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同时,通过将企业的环境信用信息与其他部门之间实现“互联互通”,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状况采取差别化的支持或惩戒措施,相关部门可以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中、税收优惠批准,充分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通过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在全省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环保守法和自律,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和绿色发展。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