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和《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公布黄石市环保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函〔2017〕56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2017年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黄环办〔2017〕69号)、《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统筹各直属单位和机关科室着力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落地。
一、突出重点,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017年,市环保局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结合部门职责及有关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各项工作。
(一)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黄石市环境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每日公布空气质量指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六项指标的实时浓度,沈家营、陈家湾、新下陆、铁山、团城山、阳新县、大冶市各环境监测站点实时情况。通过局网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水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地表水质月报24期,大冶湖水质月报6期,阳新县兴国城区富水水源地水质月报4期,长江黄石段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12期。
(二)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我局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审批结果、验收结果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基础上,全文公开了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全年公开黄石宏悦妇产医院建设项目等252个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大冶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等121个环保验收批复。
(三)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对全市废水、废气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和纳入年度减排计划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监督性监测,发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下监测结果46期;监督企业公开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通过企业环境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推进全市66家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及超标排放情况。
(四)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专栏,全面公开38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销号公示进展等,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全年发布督察、整改相关信息51条。在曝光台专栏公开“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制酸烟气传输管道管理不善泄漏二氧化硫”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30条。
(五)强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为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揭示真相避免恐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立环境应急专栏,全面公开环境应急工作的有关文件、工作措施等,全年公开相关信息40条。
(六)强化单位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财政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局及直属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及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等相关财政支出预算、决算等信息。同时对我局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固定资产的处置情况、重大环保工程招投标情况等也在该专栏全面进行公开。全年公开相关信息70条。
(七)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解读专栏,就新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省环保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解读资料进行转载,对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以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要重点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环保政策、用好环保政策。
此外,我局在2017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496条,发布政务工作动态新闻343条,公开文件通知38份、人事信息5条、履职尽责信息104条,举办环保工作新闻发布会2次。
二、依法履职,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设有信函、传真、当面口头申请、电子邮件、网站依申请公开表单填写等多个依申请公开渠道。对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2017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9件,全部依规按时答复,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力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判定违法的事件。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部免费,无收费类项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相对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一系列新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另一方面对承担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还有待加强。下一步,市环保局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针对2017年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工作研究,提高全市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工作主动性,开阔视野、拓宽思路,积极向其他单位学习,力争在制度机制和工作方法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