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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2011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环保政务、业务信息公开工作,以依法公开、诚实守信、注重实效、服务社会、公平公正、有力监督为原则,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紧紧围绕环保工作重点、热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问题,紧密联系环保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刚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城区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负责人、各单位科室为责任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局长柯荷林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将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领导机构和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指导和协调督办,形成合力。

为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结合环保局实际,制订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行了目标责任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科室,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联系方式以及需公开的其他事项公之于众,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为进一步开展好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我局狠抓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公制、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公开告示制、公开听证制、公开监督响应制、《黄石市环保局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则》、《黄石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化程度。健全了政务公开监督体系,完善了监督制度,强化了监督措施,加强了监督检查。一是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内容的审核和监督。二是建立了定期联系和评议考核制度,并向工作服务对象发送征求意见书和召开座谈会,及时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对环保工作的反映和意见。三是设立了投诉电话、举报箱,随时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畅通12369热线电话,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对热线和来信来访,逐一登记,做到文明接访、礼貌用语、认真受理、及时查办、不遮不掩、处理到位、及时反馈和通报。2011年以来,共受理12369投诉电话5152个(涉及污染投诉1464件),接待群众上访82批次,办理上级交办件177件。妥善处置了灰霾天气等7件环境应急事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实现了群众环境投诉受理率100%、处理率100% 、回复率100%。四是规范收费,做好服务。收费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收费政策、规定和标准,按程序征收,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公告制度,定期公开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程序和结果,利于接受群众监督,无乱收费现象,体现了我局在政务公开上"阳光操作"的特点。

 三、拓展内容,创新形式

我局紧紧围绕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修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以群众普遍关注的政府文件、人事财务、招标采购、环境执法、项目收费、行政审批、环境质量等方面内容为重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不断丰富拓展公开内容。以不断提升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新理念,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做到凡不涉及国家机密和社会稳定的都予以公开,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群众最想了解什么,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分为向社会公开事项和内部公开事项,向社会公开事项包括: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环保规划;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程序、时限、费用、结果和审批意见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监察执法情况;信访投诉情况;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命名、试点示范创建审批信息;突发环境事件;环保工作动态;公务员录用情况;其他应当社会公开的事项。内部公开事项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有参考价值的部门工作信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干部选拔、交流、考核奖惩情况;职工福利分配情况;其他应当内部公开的事项。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具体内容包括:采用公开栏或公开橱窗,在杭州路口设置电子显示屏;召开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进行公开;公示、听证、旁听公开,对涉及环保的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事项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实行听证会制度;发挥新闻发布、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形式的作用; 进一步落实了公务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亮明了执法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职责;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实现网上审批、咨询、办结,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特别是在网站公开方面,有新特色。

一年来,我局对黄石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保留了机构概况、环保动态、意见征求等栏目,新增了空气质量报告、水源检测报告、环境应急等栏目,重点推出了信息公开、网上办公、公众参与三大模块,逐步实现网上事项公布和查询功能,全方位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办事,创新为企业服务的快速通道。为充分发挥黄石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服务平台作用,改版中我们依据环保部门行政权力目录,设立了"公开指南"栏目,公布项目办理流程、申办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法律依据并提供相关表格资料的下载服务。2011年以来,我局网站发布环保法律法规24条、国务院文件7条、市环保局文件67条。发布各类公示公告284条,本地工作动态541条,转载外地环保信息526条;发布黄石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547期;水源地水质月报18期;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报6期;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18期;环境质量月报18期;环境状况公报2期;通过审批平台的项目567件,联合审批487件;共接收网上投诉约230余条,全部安排专人及时回复、办理。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取得了明显效果,不仅增强了我局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而且也缩短了与公众之间的距离,加深了与公众的沟通联系。

四、规范公开,效果显著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到了四个结合:把政务信息公开报送工作与我局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及时采纳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努力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是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随着政务公开的实施和逐步深入,带动和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完善了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架起了政府、领导与群众联系的桥梁,调动了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了共同为黄石环保发展献计献策的合力。形成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和"热心接待、耐心询问、细心解释、诚心帮助"的良好风气,群众代表集中评议和公众网上评议满意率分别达到90%以上。

二是促进了机关工作效率地提高。通过推行政务公开,运用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传递政务信息,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做到了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普遍关注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办事程序由繁到简,办事形式由暗到明,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增强了办事的透明度,强化了监督,使每一位机关公务人员置身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堵塞了漏洞,使腐败行为无孔可钻,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五、精细管理,提升能力

面对取得的新成效,面临当前的新形势,我局审时度势,以"管理提效、服务提质、工作提档"为目标,以环境现场管理、拉网式排查为重点,全面开展了精细化管理,促进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理念大转化、管理水平大提高、工作作风大转变、部门形象大提升。

按照细化、优化、硬化的要求,抓住系统环节,明确职责分工,结合黄石实际,确定了环保精细化管理四大内涵,即:制度精细化、程序精细化、服务精细化、信息精细化。一是制度精细化。重点建立了"五制":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机制,基本解决了环评审批与环境监察机构协调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落实问题;职能相近的机关科室与直属单位力量整合机制,逐步探索实行大部制,整合加强环保力量。如局办公室与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合并,克服了人手紧、任务重的难题,实现了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提高了办事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全市环境监察一盘棋机制,通过建立环境监察现场观摩、交叉互检、专项稽查机制,解决各管一块、划地为牢、运转不畅的问题,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格局;污染减排项目牵头抓总与部门监管各负其责的机制,监察系统负责减排项目建设的督办,督促减排设施、在线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协助总量部门作好现场审核减排数据的核定;科研机构全方位合作的机制,采取内部单位联合、外部院校结合的方式,提高科研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科研、环境、监测的工作质量。二是程序精细化。将行政审批、财务管理、干部任免、后勤保障、排污收费等42个方面的工作程序化,并制定了详细的流程图,确保整个链条的高度完整和协调运转;三是服务精细化。切实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党务政务公开、一站式服务、阳光审批等各项便民制度,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服务群众环境需求,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四是信息精细化。政务信息实现了由数量性向质量性转变,由一稿多投向定向报送转变,由自行报送向统一报送转变、由完成任务向注重实效转变"四个转变"。同时,通过市环保网站将环保部门的工作职能、工作流程、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规定、环境质量信息等进行公开,实现信息共享。

特别是在环境监察拉网式排查中,以"定人员、定地段、定标准、定责任"为主要内容,建立领导包网、干部包格、监察员包点的工作专班,加大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执法监察频次和后督查,拉网式排查饮用水、化工、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等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安全。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7633人次,执法车辆2120台次,排查单位654家(其中涉重单位44家、医药化工单位43家),发现环境问题3100个,已经整改到位2326个,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203个,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300余份,并对一批违法排污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

一年多来,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有待提高之处,主要反映在有些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不够强,部分同志业务不够熟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等方面,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加关注,努力改进,尽快克服和解决。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而又持久的工作任务,它贯穿于我们环保工作的始终。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政府运行机制,切实改进环境管理与服务方式,加快全市环保系统政务公开体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新理念,努力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要继续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公开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全面公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情况和群众关心的其他环境问题;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要结合部门实际,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完善责权清晰的监督、保障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完善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草案公示和听取意见制度,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和广度推进,力争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