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9日至4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6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推进先行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到位
1.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黄石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明确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强化属地和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累积优良天数277天,同比增加10天;PM2.5浓度为30.6μg/m3,同比下降10.5%,全省排名第5,同比前进1位;综合指数为3.57,同比下降7.5%,同比前进7位;铁山区综合指数为3.62,同比前进13位。
2.关于“重点项目推进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西塞山区磁湖南岸原小冶炼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已完工,并于8月初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效果评估验收。二是大冶市殷祖镇张海金矿历史遗留废渣场重金属污染整治项目加快推进,已完成工程量70%。
3.关于“助推高质量发展有欠缺”问题。
(1)环境监测基础设施未实现全覆盖。
整改情况:下陆区公路自动监测站及大冶市保安湖流域微型自动监测站已完成施工安装。
(2)危废利用处置能力过剩。
整改情况:编制黄石市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的年度评估报告,科学分析研判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状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3)行政执法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组织全市执法尖兵开展执法装备使用培训2轮次,开展为期1个月的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知识专项培训的在线跟班学习,组建以16名火炬手为主的案卷评查专家库。联合市总工会,开展执法大练兵,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4)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部署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汛期环境隐患专项排查行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建立起支队牵头、各县市区分局实施、相关科室业务指导工作机制。修订《黄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黄石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相关责任和任务。
(5)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环境信访工作“专人专岗”,及时高效办理好群众信访事项。专人实时梳理各渠道群众反映问题,随时更新重复件清单,对群众集中投诉和反复投诉问题盯办到底,2024年群众投诉同比大幅下降。
(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欠缺,重点领域存在风险
1.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未压实”问题。
(1)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分局党组分别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审议研究方案、工作要点等。
(2)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通过党组会、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组织对局系统2022年以来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
(3)纪律监督向基层延伸不够。
整改情况:通过党组会、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局系统各支部均配齐纪检委员,每季度及时报送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
(4)干部监督管理有缺失。
整改情况: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党组会、支部主题党日等会议上多次对相关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深入查摆剖析问题,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分局清退违规领取的交通补助,并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违规报销人员进行问责。
3.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
(1)报销票据不规范。
整改情况:常态化规范支出报销程序,临聘人员工资使用规范税务发票报销。
(2)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黄石市财政局财政管理制度汇编》等。在工作中严格按照预算指标分配资金科目,并保持与财政部门的密切沟通,在2024年的环保专项资金中按各科室、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资金使用内容,按要求细化资金分类科目功能分类及部门经济分类,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3)违反合同约定预付费用。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关于财政管理制度的系统性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解除与相关单位劳务合同,并将相关金额退还财政国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4.关于“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1)随意变更招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
整改情况:严把合同审查关,所有涉及经济往来的合同文本经局法规科审查通过后方能盖章签字。严格遵守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原定付款方式,需由合同双方进行再次协商,并最终确认新的付款方式。
(2)未严格履行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要求严格遵照执行,机关纪委对采购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3)合同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对近3年签订合同的规范性检查,重点检查了履约内容、履约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近3年已签订合同的履约情况和成果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资金使用绩效。
5.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工作专班,推进相关问题整改。其中办公大楼已完成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其余问题正在对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开展整改。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题进行区分,2024年分别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分别出具会议纪要。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在工作中长期坚持执行。人事工作分管领导已在党组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对人事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党组会重要档案资料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规范收集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并定期移交市档案馆存档。对时任办公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
(1)支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属各党支部活动记录的规定》并下发各支部学习执行;各支部对2023年以来的支部活动记录本进行了清理完善,并将2023年支部活动记录本交局档案室保存。
(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全程纪实的意见》,确保程序规范。严格对照《发展党员25个流程》,逐页翻阅2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1)执行“凡提必审”不严格。
整改情况:党组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黄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对时任人事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民主推荐不规范。
整改情况:党组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近三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推荐和考察谈话情况进行梳理,无其他民主推荐不规范情况。
(3)违规核定派出机构领导职数。
整改情况:局党组重新印发通知,严格按照市委编办核定数量核定相关分局股级职数。梳理局系统各单位内设机构及职数设定情况,无其他超出规定数量标准核定领导职数情况。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
(二)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深化整改措施。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时序进度,严格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巡察整改推动党员干部能力提高、以巡察整改推动党员干部作风优良、以巡察整改推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6373085;联系地址:黄石市苏州路26号;电子邮箱:hsstjjgdw@163.com。
中共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