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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1-08 14:30

关于2023年度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黄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系统观念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位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先后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30余次。制定《黄石市在更高起点上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并在十四届市委四次全会上进行部署安排,以实施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推动全市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深入一线,围绕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调研督办40余次,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协调解决重点问题。11月23日,市委书记郄英才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讲授专题党课。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构建起“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二)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编制实施《黄石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单元管控规则和综合治理要求,同步建立了52个,总投资2323.54亿元的重大项目库。大力实施富河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三年行动。实施下陆区东方山生态清洁小流域和大冶市东角山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82平方公里。与周边地市签订《高桥河跨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梁子湖流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框架协议》,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环梁子湖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着力构建区域协同治理新格局。

(三)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开展巡查23993人次,解决问题2894个。实施磁湖江湖连通及水生态修复、大冶市六湖连通、尹家湖和青山湖修复(二期)等项目,磁湖项目入选全省湖泊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对全市水普名录内的22个湖泊、19条河流完成长度、面积等数据复核,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排查问题22个,全部整改销号。2023年水利部反馈黄石疑似问题图斑1530个,确认属实问题41个,已整改完成38个,剩余3个正在按计划推进。

(四)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印发实施《黄石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黄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不断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大冶毛铺、阳新富水抽水蓄能项目,金上特高压直流受端换流站和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黄石变电站等工程正在全力推进。大力实施“百企技改工程”,2023年完成工业技改投资超100亿元,实施2000万元以上工业技改项目101个,已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8家、绿色工业园区1家。大力推进绿色金融,2023年绿色贷款余额384亿元,同比增长44.5%,全市排污权抵质押贷款数量、金额均居全省第一。

(五)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以迎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起底清仓”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历年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黄石市的196项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85项,正在推进11项;交办信访件754件,已办结753件,序时推进1件。配合完成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一批问题立行立改。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通报我市的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西塞山区夏浴湖综合治理入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正面典型案例。

(六)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2023年黄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全市空气质量总体趋势向好,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0.8%,同比增加8天,PM10、SO2、NO2、CO和臭氧等指标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5个国控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实现III类及以上水质达标,达标率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1%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实施《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标志性战役和“六大”攻坚提升行动计划》,围绕企业深度治理、秸秆禁烧、扬尘管控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2023年,全市380个年度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100%;更新1092家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动企业实施VOCs深度治理项目,可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约30吨。32家石灰(冶金灰)企业的122座窑炉削减为74座,淘汰落后产能147.4万吨。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黄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完成32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99%,对59个风险断面预警监测点位开展预警监测205次。投入水生态环境治理资金1.5亿元,实施磊山湖综合治理、山南污水厂尾水提标等重点工程,推进林家咀港、铁金港治理等一批重点整改项目,大冶湖水质明显改善。完成35个河湖库健康评价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全市136宗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12宗地块落实了风险管控措施,完成率46.15%,超额完成任务目标。绿色矿山建设初见成效,10家矿山被评为国家级绿色矿山,1家被评为省级绿色矿山。建立固废行业“厂内+厂外”双循环、钢铁行业“自产自消”、铬盐行业“干法解毒”等“全域无废”三大模式,资源化利用产值6.43亿元,受到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高度认可。

(七)扎实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深入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487个,整治率达96.1%。新建或改造污水管网105公里,市本级已脱黑的十条水体实现长治久清。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92.86%。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4.05%,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53.8%,统防统治覆盖率45.62%。全市19家港口企业全部完成污水收集系统和沉淀池建设任务,加装60个船舶污染物固定接收设施,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八)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坚持市、县、乡、村四级联创,全面推进“细胞工程”创建。黄石市成功获评“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港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全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县(市、区)3个,省级生态乡镇28个,省级生态村255个,市级生态乡镇25个、市级生态村384个。

(九)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23 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24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07件,处罚1735万元。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5件,强化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2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2023年,我市围绕大气环境质量提升采取了一系列攻坚行动,但是大气治理工作仍存在短板,如科学治气不够精准,站点差异化管控措施需进一步细化;全市3家钢铁企业尚未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二)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我市河湖密布,流域内城镇生活、工业生产、农业种植养殖等污染源管控力度有待加强。部分湖泊水体总磷偏高,水污染治理压力较大、效果显现较慢,需进一步加强管控,全面推进养殖尾水治理。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薄弱环节。2018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老城区雨污管网渗漏、错接、雨污分流不到位情况仍然存在。部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大于实际产污量,同时还存在接户率不高、接户管网建设较慢、污水收集率偏低等问题。

(四)生态保护治理资金缺口较大。近年我市逐年加大环保治理投入,但绿色发展动能还不强,新兴产业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生态治理项目储备和投入资金不足,项目谋划意识和谋划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黄石,为我市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厚植生态底色。

(一)在更高起点上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江河安澜、山川灵秀、协调有序、美丽宜居的国土空间格局。力争通过3年努力,长江黄石段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创新发展活力显著增强,产业发展能级大幅提升,枢纽节点地位不断巩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建设成势见效。

(二)坚决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坚持以推进长江大保护为统领,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重点,推动沿江环境综合整治、湖泊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巩固深化长江“十年禁渔”成果,加强生物多样性,积极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加快实施长江黄石段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大冶湖生态廊道等项目,守护好长江湖北段南岸的“最后一道防线”,确保一江清水东流。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护,加强排污口排查整治和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加大市、县、乡三级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和管控,不断完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水源地风险应急能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水平,坚决守牢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生态安全底线。

(三)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不断夯实武汉都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强化PM2s和臭氧协同管控力度,督促钢铁企业尽快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制药、生物质锅炉、砖瓦窑、汽修行业整治,建立排查整治清单,确保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统筹协调力度,继续健全完善河湖长制跨区域、跨流域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以“无废城市”试点为抓手,强化污染地块动态监管,不断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确保用地安全.

(四)加快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持续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推进省考核的16个重点项目和34项重大事项落实。谋划开展好2024年全省“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五)统筹做好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抓好中央办公厅调研报告指出问题、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于已经整改销号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强化日常监管,夯实整改成效;对于还未完成的问题,加大攻坚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督办机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2023年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剖析,逐一找准症结,逐项整改到位。

特此报告。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