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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1-10 14:25

关于2022年度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情况的报告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黄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1. 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会议30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工作责任;市“四大家”领导深入一线,围绕长江大保护、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开展现场调研、督导50余次,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

2. 明确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黄石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明确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更高标准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3. 强化考核评价。制定《2022年度黄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和《黄石市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评估办法(试行)》,在全市综合考核框架内,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长江大保护,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内容纳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坚持把考核结果与重点工作实绩、干部选拔任用、激励奖惩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担当作为。

(二)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1. 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核心城市,按照规划同编、交通同网、科技同兴、产业同链、民生同保的要求,出台2022年度同城化发展工作要点98项;积极打造绿色转型示范区,印发《2022年绿色转型示范区建设工作计划》《打造绿色转型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筛选重点项目18个,总投资近50亿元。

2. 积极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钢铁、水泥、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2022年实施500万元以上工业技改项目112个,总投资达到392亿元,全年完成投资180亿元以上;加强重点领域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全市3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基本完成,黄石市水泥行业清洁生产创新试点项目入选全国第一批清洁生产试点项目。

3.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宣传活动,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文化;积极推动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规范化改造16个,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确定15家快递网点(中心)为2022年度“绿色快递”示范点。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推进“三大行动”,围绕重点行业企业提标升级改造、秸秆禁烧、扬尘管控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制定我省首个地方性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标准;积极推进臭氧污染防治,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目前已初步形成我市臭氧管控意见;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加强“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排、控烧”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常态化管控与应急管控措施。2022年全市PM2.5PM10、综合指数等大气环境指标在全省排名均有提升,改善情况居全省前列。

2.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开展重点流域、重点水体水环境质量监测,全年共开展预警监测205次,并及时根据结果进行干预;积极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与鄂州、咸宁两市对跨界河流进行联合检查、联合监测,实现流域共治,与鄂州市签订《高桥河跨市断面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建立跨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改革试点;完善生态补偿监测通报机制,设置大冶湖流域生态补偿监测断面24个,建设水质监测微站7座;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市10个黑臭水体水质稳定达标,20228月,大冶市获得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技术帮扶认定,建成区暂无黑臭水体。2022年,全市5个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100%、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

3.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摸底排查,对54家重点单位开展土壤及农田灌溉用水水质调查,基本摸清重点区域土壤及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状况;积极谋划土壤治理项目推进,2022年新增策划储备土壤项目13个,其中纳入中央资金项目储备库10个;全年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32个,超额完成省定目标;截至目前,全市在产在建的51座矿山,已创建入库绿色矿山的有20家,初步形成了以大中型绿色矿山为主,辐射带动全域形成绿色矿山创建的态势;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高水平编制《黄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规划建设项目17个,总投资额33亿元。2022年,全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

4. 深入打好长江保护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各项工作得到省人大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深入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全市507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404个,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率均达到了95%以上,造林绿化提质1.86万亩,各项任务均已完成省定目标;长江禁捕成果进一步巩固,沿江603名渔民已全部实现转产就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9次,查办违规违法案件2起;投资72.9亿元开展长江黄石段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积极探索将生态治理与产业发展相融合,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坚实基础。

5. 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统筹做好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2022年应完成的20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特别是“两高”项目有关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筹推进下,于20229月底前已全部整改完成。第一轮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16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62项。“清仓见底”行动成效明显,妥善解决了一大批“老大难”信访难题,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266件信访交办件,已完成265件,办结率达99.6%,第一轮中央、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已全部办结。

(四)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1. 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2022年,与黄冈、九江、安庆、池州签订《“三省五市”长江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协议》,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咸宁市开展2022年度高桥河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2.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和示范创建。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完成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150处遥感线索问题核实排查情况报告;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2022年组织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企业224家;大冶市、阳新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黄石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已通过省专家组预验收。

3. 强化法治保障。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为重点,2022年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3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97件,提起公益诉讼起诉案件10件,实现了市、县(区)两级办案全覆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绿色低碳发展存在瓶颈制约。尽管我市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瓶颈制约。如钢铁、水泥、有色等资源依赖型产业仍占主导地位,工业清洁生产、转型升级任务依然艰巨;创新要素聚集不足,实现绿色发展动能不强,新兴产业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生态治理项目储备和投入资金不足,特别是生态治理项目资金来源不足、融资难度大等难点问题未根本解决,项目谋划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项目谋划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近年来,我市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大气环境指标较“十三五”有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治理手段的科学性、规范性仍有待提升,如臭氧污染已经成为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整体提升任务艰巨。

(三)湖泊保护氛围需进一步营造。虽然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湖泊水质总体稳定,生态修复工作有进展,保护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夏浴湖、南坦湖等涉湖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但是干部群众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参与湖泊保护、发挥监督作用力度仍有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市将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凝心聚力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大力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黄石。

(一)深入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深入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城镇污水提质增效等专项行动;强化流域综合治理,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治理,改革创新、强化管理的原则,形成以大冶湖、富河、保安湖流域为主的流域水网,以工程措施为基础,加快推进湖北长江干流堤防(黄石段)提档升级项目、阳新县富水大型灌区新建项目、大冶市六湖连通项目等重大水利项目谋划。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不断夯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力度,基本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水泥、有色、石化、砖瓦等行业深度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源头防控、水岸同治,推动突出水环境问题有效治理,进一步增强跨区域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构建生活垃圾全链条管理体系,2023年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探索“无废城市”黄石特色,鼓励“无废矿区”建设,支持钢铁企业固废“自产自消”。

(三)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碳达峰行动,编制完成黄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黄石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规划》要求,强化项目保障,紧紧围绕谋划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四个一批”要求,按下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加速键”,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加快实施。

(四)大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强化督办检查、狠抓落实。全面排查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巩固环保督察整改成果,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

特此报告。

202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