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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2号炼铁高炉批小建大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0-28 10:45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湖北省问题(省序号8)整改验收销号标准及工作程序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黄石市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目前项目环评建设规模与实际建成一致工作已整改完毕,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3年以来,国家明确要求严禁钢铁行业新增产能。2023年5月现场调查发现,湖北省部分钢铁企业批小建大,违规新增钢铁产能问题突出,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其中,位于黄石市的中国中信集团下属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2019年4月获批开工建设1座1280立方米炼铁高炉,但企业2020年8月投产使用时实际炉容约1840立方米,新增炼铁产能约39万吨。该企业还以1张1280立方米炼铁高炉的虚假图纸应付现场检查。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完善产能置换整改方案及项目备案、环评、能评等建设审批手续,确保批建一致。

三、整改措施

根据产能置换整改方案公告,相应调整项目环评文件,按程序报生态环境部门完善建设审批手续,确保批建一致。

四、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湖北省问题整改方案》中“完善项目环评等建设审批手续,确保批建一致”整改要求,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向省生态环境厅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省生态环境厅予以批复“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高炉炼铁产能置换项目实际建成了1座1840立方米高炉,该高炉经过炉内造衬60立方米,容积变为1780立方米,与湖北省经信厅2023年10月23日发布的《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2号炼铁高炉产能置换项目整改方案公告》一致,高炉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均不变,整改后的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符合《钢铁/焦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要求”,项目环评建设规模与实际建成一致。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

联系人:徐宏坤        联系电话:0714-6379316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