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本市有关跨流域、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市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全市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市级生态环境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指导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市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辐射环境监测和核设施、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性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市级承担的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四)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黄石。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各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认真落实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汇总)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决算和6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黄石港区分局
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下陆区分局
4.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5.黄石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6.黄石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中心
7.黄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320.7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1.18万元,增长10.4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88.22万元,表现为一是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一定的增长,二是支付23年人才引进学位补贴,三是支付2名同志死亡抚恤金,四是支队清算补发职工2021-2022年单列绩效;项目支出增加602.96万元,增加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以奖代补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320.7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91.18万元,增长10.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20.7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320.7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91.18万元,增长10.43%。其中:基本支出2686.55万元,占本年支出36.70%;项目支出4634.24万元,占本年支出63.3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7320.7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1.18万元,增长10.43%。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一定的增长;二是支付23年人才引进学位补贴;三是支付2名同志死亡抚恤金;四是支队清算补发职工2021-2022年单列绩效;五是增加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以奖代补资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320.79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91.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一定的增长;二是支付23年人才引进学位补贴;三是支付2名同志死亡抚恤金;四是支队清算补发职工2021-2022年单列绩效;五是增加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以奖代补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7320.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1.18万元,增长10.43%。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一定的增长;二是支付23年人才引进学位补贴;三是支付2名同志死亡抚恤金;四是支队清算补发职工2021-2022年单列绩效;五是增加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以奖代补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0.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97万元,占0.31%。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费用。
2.科学技术支出(类)9.40万元,占0.13%。主要是用于23年人才引进学位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06万元,占0.31%,主要是用于2名同志死亡抚恤金。
4.节能环保支出(类)7265.37万元,占99.24%,主要是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465.43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996.63万元、污染防治2801.91万元(其中:大气1227.60万元、水体1229.23万元、土壤285.70万元、固体废弃物及化学品59.38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14.36万元,支出决算为732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招商经费未纳入部门预算,由市招商服务中心统一预算并拨付。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3年人才引进学位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3年有2名同志去世,支付的抚恤金费用。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242.25万元,支出决算125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清算了22年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机关工人绩效奖金;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补缴、同时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等;三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费用。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4.14万元,支出决算4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中心人员类基本支出,且本年度结转了上年度的指标分配资金。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年初预算81.9万元,支出决算9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黄石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数调整补缴及以前年度人员奖金支出在本年度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100万元,支出决算206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0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以奖代补资金。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996.09万元,支出决算99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为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出费用。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2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放在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150万中,且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将支出功能调整为大气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2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资金分别是2022年度省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奖补资金及2020年中央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奖励资金,均为上年结转资金。
1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资金为无废城市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资金来源分别为上年本级专项结转及本级非部门预算。
12.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8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该资金为上年结转资金。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0.22万元,支出决算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3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黄石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中心用于日常办公经费,该资金为上年结转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6.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19.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18.83万元、津贴补贴281.06万元、奖金253.30万元、绩效工资206.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1.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8.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2.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0万元、住房公积金288.5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42万元、离休费19.83万元、退休费166.19万元、抚恤金35.06万元、生活补助1.12万元、医疗费补助0.23万元。
公用经费26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80万元、印刷费1.82万元、水费1.02万元、电费19.12万元、邮电费6.20万元、物业管理费14.60万元、差旅费21.13万元、维修费0.77万元、租赁费0.45万元、培训费1.63万元、公务接待费4.20万元、劳务费13.19万元、委托业务费0.74万元、工会经费28.51万元、福利费41.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3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9.85万元,支出决算为34.6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6.83%。较上年减少38.4万元,减少52.6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了公务车购置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万元。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人次。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35.08万元,支出决算为30.4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6.66%;较上年减少38.3万元,减少55.7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机关预算2辆公务用车费用,但一辆公务用车因无法维修长期处于停用状态,实际使用公务用车只有1辆,费用也随之下降。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了公务车购置费用。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0.4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和加油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4.77万元,支出决算为4.2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8.05%,较上年减少0.10万元,减少2.3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 人次0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20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厅、省环科院、其他地市州,主要是开展调研、考察、问题整改、帮扶等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5个,约2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9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62万元,降低4.1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减少,严控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75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用经费实际支出在机关运行经费中体现;二是支付了2022年度核酸检测费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9.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1.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1.8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1.4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9.1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3.5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关历史遗留问题,账面挂存2辆车辆数量,研究所2辆用于单位及配合上级单位公务性事务用车;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4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25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5.24%。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本单位保证了日常工作的高效运转,实现了部门职能,有效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具体项目为:
1.“2023年市级环保专项”项目。年初预算为2100万元,实际执行数2087.7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2%。
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推进生态建设,提升城市环境;二是环境空气质量稳中趋好;三是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地表水水体质量持续改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设定明确、具体、可衡量的绩效目标。二是提升项目资金监管能力,定期进行督查,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及时掌握项目使用中的出现的问题及资金使用动态,并制定解决方案。
2023年市级环保专项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年初预算2100万,实际使用2087.79万元,执行率99.42%,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方面,各项指标大部分完成了年初目标值,但由于我市产业结构偏重,钢铁、水泥、火电等布局在上风向的重点行业产业体量大,能源结构偏煤,以及交通运输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质量产生波动较大,空气优良天数比率、PM2.5平均浓度以及重污染天数比率这几项指标,未达到2023年年初目标值。
2.“2023年度共同缔造奖补经费”项目。年初预算为50万元,实际执行数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完成省定目标;二是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成省定目标;三是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的提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的设定,确保目标的细化,可量化;二是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定期召开团队会议,交流工作进展和问题。
2023年度共同缔造奖补经费项目自评综述:2023年共同缔造奖补经费年初预算50万,实际使用50万元,执行率100%,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3.“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实际执行数399.6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
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建立了长效环境执法管理制度,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环境执法管理能力,为环境执法管理提供法制保障。;二是改善环境质量,提升人居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不太准确和清晰。如:有些指指标值没法量化的时候,应具体定性,比如效果显著,这样更清晰,更准确。二是项目基本完成,执法装备需进一步保障。由于我单位执法设备老旧且数量严重不足,不能满足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标准化、规范化相关要求和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1.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尽量做到指标可细化和可量化,特别是效益指标,便于后期定量测算和评价,同时规范项目绩效指标名称。2.项目预算编制应充分论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切实提高专项财政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3.加强与市财政相关部门的沟通,恳请市财政局在编制2025年度部门预算时,考虑我单位执法设备老旧且数量严重不足,已远远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的实际情况,在能力建设资金方面给与支持。同时,我们将严格项目审核,从申报、立项到实施、验收,做到有据可依,从严把关。。
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自评综述:对于完善环境监管,推进生态建设,提升城市环境质量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但在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及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4.“2023年度环保宣传经费”项目。年初预算为10万元,实际执行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宣传活动及宣传任务完成率100%;二是建立了完善网络处置预案,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强化团队协作及沟通。确保项目按期保质高效完成。可通过定期组织会议,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进行评估,强化沟通与协作。。
2023年度环保宣传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本年度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项目完成情况较好,未出现偏差。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认真落实绩效评价管理信息公开要求。按照规定,在部门决算公开时同步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结果应用情况进行公示,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在确定下一年度项目预算资金及使用方向时,充分考虑上一年度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年度项目工作计划,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项目预算,优化资金支出方向,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采取不定期进行调度,对执行率低的具体项目承办二级单位和科室下达“关于提高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的提醒函”,解决项目执行率不高的问题。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我单位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
2023年度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整体绩效自评表 | ||||||||
单位名称: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填报日期: 2024.5.27 | ||||||||
基本支出总额 | 1188.86万元 | 项目支出总额 | 3163.48万元 | |||||
年度目标: | 环境空气质量:PM2.5不超过35.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4.8%;重污染天数不超过3天;水环境质量:(省控)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不低于81.8%;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0%;(国控)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100%;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0%: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氮氧化物1440吨;挥发性有机物678吨;化学需氧量3120吨;氨氮102吨;总磷46吨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类 | 指标权重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运行成本(8%) | 公用经费控制(2%)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定量 | 2% | ≦100% | 98% | 2 | |
在职人员控制(2%)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定量 | 2% | ≦100% | 100% | 2 | ||
项目支出成本控制(4%) | 会议费控制率 | 定量 | 1% | 100% | 100% | 1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定量 | 1% | ≦0% | 0% | 1 | |||
投入产出比 | 定量 | 1% | 100% | 100% | 1 | |||
新增资产支出控制率 | 定量 | 1% | 100% | 100% | 1 | |||
管理效率(22%) | 战略管理 | 中长期规划相符性 | 定性 | 1% | 相符 | 达成预期目标 | 1 | |
工作计划健全性 | 定性 | 1% | 计划健全 | 达成预期目标 | 1 | |||
预算编制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定性 | 1% | 编制科学 | 达成预期目标 | 1 | ||
预算编制合理性 | 定性 | 1% | 编制合理 | 达成预期目标 | 1 | |||
立项规范性 | 定性 | 1% | 立项规范 | 达成预期目标 | 1 | |||
预算调整率 | 定量 | 2% | 0% | 0% | 2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定量 | 2% | 100% | 100% | 2 | ||
结转结余率 | 定量 | 1% | 0% | 0% | 1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定量 | 1% | 100% | 94% | 0.94 | |||
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 | 定量 | 1% | 100% | 100% | 1 | |||
绩效管理 | 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 | 定量 | 1% | 100% | 100%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定性 | 1% | 目标合理 | 达成预期目标 | 1 | |||
绩效监控开展率 | 定量 | 1% | 100% | 100% | 1 | |||
绩效评价覆盖率 | 定量 | 1% | 100% | 100% | 1 | |||
评价结果应用率 | 定量 | 1% | 100% | 100% | 1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 定性 | 1% | 制度健全 | 达成预期目标 | 1 | ||
资产管理规范性 | 定性 | 1% | 管理规范 | 达成预期目标 | 1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定性 | 1% | 制度健全 | 达成预期目标 | 1 | ||
会计核算规范性 | 定性 | 1% | 核算规范 | 达成预期目标 | 1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定性 | 1% | 使用合规 | 达成预期目标 | 1 | |||
履职效能(30%) | 核心业务产出1 | 环境空气质量 | 定性 | 10% | PM2.5不超过35.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4.8%;重污染天数不超过3天 | 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 7 | |
核心业务产出2 | 水环境质量 | 定性 | 10% | 省控: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81.8%;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0%;国控: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100%;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0% | 达成预期目标 | 10 | ||
核心业务产出3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 定性 | 10% | 氮氧化物1440吨;挥发性有机物678吨;化学需氧量3120吨;氨氮102吨;总磷46吨 | 达成预期目标 | 10 | ||
社会效应(30%) | 经济效益 | 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 定性 | 10% | 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 达成预期目标 | 10 | |
社会效益 | 职工满意度 | 定量 | 10% | 10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 | 生态文明建设创建 | 定性 | 10% | 生态文明建设创建有突破、成效 | 达成预期目标 | 10 | ||
可持续发展能力(6%) | 体制机制改革(2%) | 服务体制改革成效 | 定性 | 1% | 有成效 | 达成预期目标 | 1 | |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 | 定性 | 1% | 管理法定化 | 达成预期目标 | 1 | |||
人才支撑 | 业务学习与培训完成率 | 定量 | 0.50% | 100% | 100% | 0.5 | ||
干部队伍体系建设规划情况 | 定性 | 0.50% | 建设规范 | 达成预期目标 | 0.5 | |||
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储备率 | 定量 | 1% | 100% | 100% | 1 | |||
科技支撑 | 信息化建设情况 | 定性 | 1% | 运用信息化提升工作效率 | 达成预期目标 | 1 | ||
信息化建设运营情况 | 定性 | 1% | 正常运营 | 达成预期目标 | 1 | |||
满意度(4%)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定量 | 2% | 100% | 90% | 1.8 | |
联系部门满意度(2%) | 主管部门满意度 | 定量 | 2% | 100% | 90% | 1.8 | ||
总分 | 96.54 | |||||||
偏差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 履职效能中环境空气质量没有达到预期工作目标;人民群众及主管部门满意度仍需提升 | |||||||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 不遗余力完成既定工作任务,提升履职能力;加强资金执行率的监督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 | |||||||
备注: |
二、2023年度市级环保专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2023年度市级环保专项项目自评表
项目单位(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日期:2024年6月25日
项目名称 | 2023年市级环保专项 | ||||||
主管部门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2100 | 2087.79 | 99.42% |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空气优良天数比率 | 完成省定目标 | 值80.8%,未完成省定目标 | |||
PM2.5浓度 | 完成省定目标 | 值36.4微克/立方米,未完成省定目标 | |||||
重污染天数比率 | 完成省定目标 | 天数为6天,未完成省定目标 | |||||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0% |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 完成省定目标 | 完成省定目标 | |||||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
重点污染源在线数据有效传输率 | ≥90% | 即时96.69% 补全98.02% | |||||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 国控断面达标率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项目实施期限完成 | 2022-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不超标 | ≤2100万元 | <2100,未超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进生态建设,提升城市环境 | 效果良好 | 效果良好 | |||
环境效益指标
| 环境空气质量稳中趋好 | 有成效 | 有成效 | ||||
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 成效显著 | 成效显著 | |||||
地表水水体质量持续改善 | 有成效 | 有成效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各项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 比较显著 | 比较显著 | ||||
提升我市环境治理能力 | 效果良好 | 效果良好 | |||||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 有成效 | 有成效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比较满意 | 比较满意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2023年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年初预算2100万,实际使用2087.79万元,执行率99.42%,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方面,各项指标大部分完成了年初目标值,但由于我市产业结构偏重,钢铁、水泥、火电等布局在上风向的重点行业产业体量大,能源结构偏煤,以及交通运输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质量产生波动较大,空气优良天数比率、PM2.5平均浓度以及重污染天数比率这几项指标,未达到2023年年初目标值。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2.提升项目资金监管能力,定期进行督查,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及时掌握项目使用中的出现的问题及资金使用动态,并制定解决方案。 |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要设置相关绩效指标反映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2.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3.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应设置相关政府采购指标。
4.本部门单位自评项目较多的亦可自行设计封面,请主要领导在封面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2023年度共同缔造奖补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2023年度共同缔造奖补经费项目自评表
项目单位(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日期:2024年6月25日
项目名称 | 共同缔造奖补经费 | ||||||
主管部门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50 | 50 | 100% |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空气优良天数比率 | 完成省定目标 | 80.8% | |||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0% | |||||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 完成省定目标 | 完成 | ||||
时效指标 | 按项目实施期限完成 | 2023年 | 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不超标 | ≤50万元 | =5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的提高 | 效果良好 | 效果较好 | |||
环境效益指标
| 环境空气质量稳中趋好 | 有成效 | 有成效 | ||||
地表水水体质量持续改善 | 比较满意 | 比较满意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 | 比较显著 | 比较显著 | ||||
提升我市环境治理能力 | 效果良好 | 效果良好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比较满意 | 比较满意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2023年共同缔造奖补经费年初预算50万,实际使用50万元,执行率100%,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由于我市产业结构偏重,钢铁、水泥、火电等布局在上风向的重点行业产业体量大,能源结构偏煤,以及交通运输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质量产生波动较大,空气优良天数比率未达到2023年年初目标值。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2.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定期召开团队会议,交流工作进展和问题。 |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要设置相关绩效指标反映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2.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3.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应设置相关政府采购指标。
4.本部门单位自评项目较多的亦可自行设计封面,请主要领导在封面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五、2023年度环保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