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21号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9-09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21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曹磊

主要违法事实:曹磊担任湖北荆冶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该公司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利用的经营活动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406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