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20号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9-09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20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湖北荆冶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该公司在东侧厂区建设碳酸锌生产线(湿法车间)并于2025年11月底投入试生产。该项目未及时对《危废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存在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利用的经营活动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406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陆拾玖万伍仟元整(¥695000)。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