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18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湖北黎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营盘村洪家境停车场空地露天堆放有铁粉尾料986.12吨,为工业固体废物,未按规定采取“三防”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406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陆仟元整(¥106000)。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