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开铁4号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8-14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开铁4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黄石市永兴工贸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5月23日,根据生态环境部2026010轮次远程监督帮扶推送任务,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行政处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收款户名: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拾肆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