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15号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7-03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15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黄石法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非甲烷总烃日均值为68.052mg/m³,超过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60mg/m³的限值。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406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元整(¥172000.00)。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