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13号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5-20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13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大冶市祺顺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你单位将铝锭熔化工序配套的电加热炉(1用1备2台)改建成生物质加热炉(1用1备2台),扩建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406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