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5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阳新县枫林镇力度页岩砖厂
主要违法事实:
1.3号、4号、5号隧道窑正在生产,隧道窑上方及窑头有烘干、焙烧废气散排至外环境;
2.2座烘干、焙烧废气烟囱的采样口设置不符合规范。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406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万壹仟捌佰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