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3号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1-13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3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鄂州市同鑫机械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擅自将你单位运输处置的18.6吨污泥倾倒于新港(物流)工业园区营谭路南侧空地,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及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堆放面积约30平方米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406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