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1号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1-05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1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湖北天源模具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15吨中频炉处于生产状态,配套布袋除尘器已开启,但中频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烟气未被收尘罩有效收集,而是从收尘罩侧面散排至车间,最终通过车间顶部的通风口散排至外环境。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406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