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5]10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黄石市佳美铝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人为将COD、氨氮在线监测分析仪的进水管断开,接入装有自备水样的容器中,故意更换监测样品干扰在线监控设施违法排放水污染物。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406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