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4]55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黄石传通大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对存在未达到额定功率的被检车辆出具车辆检测合格报告。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收到本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406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玖拾元;
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