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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第二十二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截至2024年6月7日20时)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6-09 23:03

湖北省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530日(第二十二批)交办我市的7件信访问题,截至67日,已累计办结104件,其中,查处属实的100件,不属实4件,责令整改77件,立案处罚17件,拘留2人,问责0人,约谈18人。(详见下表)


附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二十二    202467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B202405290056

黄石市黄石港区王家里黄石热电厂,在海观山码头装卸煤炭和将煤炭从仓库运输到焚烧锅炉的过程中,会遗撒大量黑色煤灰在沿途路面上,影响周边学校和居民生活。诉求是将该电厂迁址至远离居民区的地方(建议是在下游新港园区)。

黄石港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为“黄石热电厂”实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分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厂),现有一台热电联产机组(#210机组)和一台40T供热备用燃气锅炉(在燃煤机组停机时为城市集中供热)。热电厂燃煤由专用码头(港务局23号)卸煤至皮带运输机,经全封闭输煤栈桥运输至厂内三角煤仓,煤炭从三角仓至焚烧锅炉转运(汽车托运9m)过程中确有少量煤灰遗撒,对周边的环境有一定影响。

2.经核实,热电厂使用#210燃煤发电供热机组不属于国家淘汰类生产装备,该机组于2010年投产,预期寿命为30年,各项环保指标和生产经济效益指标优良,配套备用燃气锅炉,确保了黄石市城区发电及22家生产经营单位供热。该厂已完成废水近零排放技改、环保超低排放技改、煤仓改造等项目,涉及到废水、废气、粉尘等污染物排放的已符合国家和行业排放标准。黄石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改造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13家成员单位讨论研究和充分论证,该企业不属于必须退出城区企业,故暂无法满足诉求。

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强化精细化管理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扬尘产生。

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已于2024年6月1日委托检测机构对热电厂周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开展下步工作;督促企业强化日常精细化管理措施,抑尘设施实时投入,路面时刻保持湿润、清洁;夏季高温天气,加大煤场喷洒清扫频次;规范车辆运输,限制装载高度、低速行驶,防止抛洒及扬尘;封闭式煤仓未进煤时,所有门处于关闭状态。

阶段性办结

2

X3HB202405290027

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朝六村刘溪冲组,村民刘某在学堂园处,乱砍乱挖,毁坏山林植被,侵占山体面积。2023年自规局处理后直至目前仍未恢复植被。

阳新县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2020年阳新县浮屠镇朝六村刘溪冲组村民刘某在学堂园山边自家的自留地耕种时,为了耕种方便,清除了杂草杂树,翻耕地块面积约0.99亩,套合国土调查云,核实该地块地类为林地和耕地。现山边的林地部分已经长满了杂树杂草自然复绿,耕地部分已种植了玉米农作物。同时,在其屋后搭建的10平方米左右简易羊棚,套合国土调查云,核实该地块地类为林地,面积约0.015亩。

2.学堂园处山边约0.99亩的地块,属林地部分已经长了杂树杂草,自然复绿,耕地部分已种植了玉米农作物。但10平方米左右的简易羊棚,浮屠镇综治中心、浮屠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会同村“两委”已多次责令刘某拆除羊棚并栽树复绿,但刘某未执行。2024年5月15日,阳新县浮屠镇人民政府已组织专人拆除了刘某搭建的羊棚,目前因天气原因,暂不适合开展复绿工作。

属实

适时开展复绿工作,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破坏耕地、林地行为及时制止查处。

预计于今年11月对已拆除搭建的羊棚处开展复绿工作;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破坏耕地、林地行为及时制止查处,将问题发现在初始、遏制在萌芽。

阶段性办结

3

D3HB202405290067

黄石市黄石港区鄂东大桥下,黄石联海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夜间屠宰噪声很大,异味严重,影响周边高考生复习、休息。

黄石港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为“黄石港区联海集团肉联厂”实为湖北联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海公司”),联海公司经营时间为2:00-4:00,主要声源为屠宰环节的猪叫声,加上周边有大广高速高架桥、沿江大道等枢纽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来源复杂。5月23日凌晨,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联海公司周边夜间混合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点位1(靠近鄂黄路)检测数值为52.1dB(A)、点位2(批发市场对面鄂东大桥下)检测数值为60.8dB(A)、点位3(屠宰车间和猪肉批发市场附近)检测数值为57.4dB(A)、点位4(污水站附近)检测数值为49.3dB(A),其中点位1、3、4中的点位1和点位3检测数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环境噪声限值(夜间50dB(A)),点位4未超标;点位2检测数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环境噪声限值(夜间55dB(A))。联海公司夜间正常生产及经营时,对周边居民生活有影响。

2.5月23日,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联海公司周边环境的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氨最高排放浓度为0.995mg/m³、硫化氢最高排放浓度为0.002mg/m³,臭气浓度(无量纲)低于10,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但硫化氢浓度高于人的嗅觉阈值(0.0007mg/m³),对周边居民生活有影响。

属实

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减少噪声产生,加大厂区内清扫保洁力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督促联海公司一是2024年6月底前,对原有的生猪宰杀设备进行技术升级,降低屠宰过程的噪声影响;二是目前车间和生产设备加装的隔音设施已基本完成,减缓夜间噪声传播;三是在高考期间调整工作时段,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考生的影响;四是加大厂区内清扫保洁力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阶段性办结

4

X3HB202405290019

黄石市西塞山区星都荟小区附近王家湾美食街,占道超时长经营,油烟污染严重。

西塞山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2023年9月,王家湾美食街实行晚上18:00-23:00期间内适当跨店外摆。2023年11月,八泉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对王家湾沿街门面划定店外经营区域,并在美食街中间留1.2-1.5m人行通道。同时,为确保外摆有序、责任压实到位,八泉街道执法中心、月亮山社区组建巡逻队伍,开展夜间巡逻,督促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但在对该街常态化巡逻过程中,发现王家湾美食街在旺季时段,部分食客未配合23:00起转至店内就餐,偶尔存在占道超时长经营现象。

2.信访人反映的“油烟污染严重”事项,经调查核实,属实。目前,该美食街共有从事烧烤经营的店面13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同时采取烧烤炉推车一次净化、排风口净化器二次净化的方式对油烟进行净化排放,每月至少对烧烤炉及油烟净化器清洗一次,提高油烟净化效果降低油烟污染。为进一步防止油烟飘散到周边环境中,5月23日已完成11处油烟挡板安装工作(2户操作间在室内未安转挡板)。同时,对13家烧烤店油烟二级净化器出口安装实时检测探头15个(其中两个烧烤店分别安装2个监测探头),已全部调试完成,实现油烟监控检测一体化。根据近期油烟监控检测数据显示,15个探头均能正常使用,并实时将监测数据传送至西塞山区城管局信息平台。查看近期实时监测数据,发现5月29日18:00至22:00,老樊烧烤油烟排放浓度最高峰值为3.17毫克/立方米,最小值为0.02毫克/立方米,平均值1.28毫克/立方米(排放标准为2毫克/立方米)。平均值未超排放标准,但油烟排放浓度偏高,已通知老樊烧烤进行整改,目前该烧烤店已采购新的油烟净化设备。

属实

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不定期开展夜间巡查,引导群众文明就餐;时刻关注油烟监测设备数据变化。

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不定期开展夜间巡查,引导群众文明就餐,严格控制烧烤商户外摆时间及外摆范围,一旦发现占道情况及时进行处置;时刻关注油烟监测设备数据变化,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商家排查原因及时检修、清洗整治。发现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阶段性办结

5

X3HB202405290012

黄石市铁山区木兰社区黄石佳禾冶金钙业有限公司,排放含硫烟尘,在蚂蝗山盗采石灰石资源,破坏生态环境。

开发区·铁山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黄石佳禾冶金钙业有限公司生产原料中有煤,燃烧时产生的废气(含二氧化硫)采用“布袋除尘+脱硫+脱硝”工艺进行处理。现场核查及查看企业的用电情况,发现企业于2023年4月停产至今。

2.黄石佳禾冶金钙业有限公司近年来生产用石料由黄石新铁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未发现该公司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但木栏社区蚂蝗山上原有2个采石场,其中一个采石场因持过期采矿许可证实施违法开采行为被原黄石市大冶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经现场调查,未发现蚂蝗山及周边有新开采矿产资源的痕迹。

属实

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恢复生产后,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维护维修,确保恢复生产后,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打击、整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阶段性办结

5

6

X3HB202405290030

黄石市大冶市陈贵镇人民政府院内东角与西角的夜景灯照射时灯光刺眼,有光污染。

大冶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大冶市陈贵镇人民政府现有前后两栋办公楼,前办公楼建于1993年,在楼顶安装两盏白炽灯,后办公楼建于2009年,在三楼裙楼东角和西角各安装一盏白炽灯,两栋办公楼投入使用之后,相关照明设备即开始正常运转,主要用于政府院内公共区域的夜间照明使用,使用时间为夜间18:00至凌晨0:00。经现场核查,陈贵镇政府大院东边紧邻大冶市第十中学,西边紧邻陈贵镇乡村振兴集团和陈贵湾,夜间白炽灯照明会对陈贵湾距政府大院较近居民房屋有一定影响。

属实

提前关闭白炽灯,减少照射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陈贵镇人民政府已将大院内两栋办公楼白炽灯关闭时间,由之前的凌晨0:00调整为22:00,且调整了白炽灯照射角度,确保照射范围不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已办结

7

X3HB202405290003

黄石市阳新县网湖湿地保护区核心区域设置了养殖网投肥养鱼,对南湖水质造成严重污染。

阳新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2018年8月,阳新县政府启动南湖-下司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于2021年9月正式开工,2023年9月竣工。经查,网湖湿地保护区核心区无设置养殖网投肥养殖的情况。但南湖上游有700亩围网,是南湖-下司湖与菱角塘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用于保护水生植物而设置的隔离网。2017年11月,为落实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陶港镇龙门村和赛桥村解除原承包人养殖合同后,一直实施生态养殖。在日常巡查监管中,未发现有投肥养殖情况。

2.南湖水质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2022年水质为劣Ⅴ类,总磷年均值为0.255mg/L(湖泊总磷Ⅴ类标准≤0.2mg/L);2023年水质为Ⅴ类,总磷年均值为0.138mg/L(湖泊总磷Ⅳ类标准≤0.1mg/L)。2024年第一季度水质为Ⅳ类,总磷季均值为0.07mg/L(湖泊总磷Ⅲ类标准≤0.05mg/L),与去年同期(总磷季均值为0.10mg/L)相比有所改善。从监测数据可以看出,自2021年9月实施南湖治理工程以来,南湖水质逐年改善。

属实

加强养殖水域规划管理和巡查监管,进一步规范限养区水产养殖行为;加大网湖湿地保护区政策宣传,增强周边群众保护意识。

加强养殖水域规划管理和巡查监管,进一步规范限养区水产养殖行为,禁止湖泊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投肥养殖,对涉嫌围网养鱼、破坏湿地、侵占湿地、污染湿地等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加大网湖湿地保护区政策宣传,增强周边群众保护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中。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