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省水利厅会同省整改工作专班来黄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春湖问题(省序号51)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组一行详细查看了整改现场,认真听取了现场情况汇报。
随后,验收组在新港园区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春湖问题(省序号51)整改工作省级验收会,听取了相关单位对春湖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汇报,查阅了整改台账资料。验收组对春湖问题整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各项整改措施均已完成,同意通过验收。
副市长王玲参加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新港园区相关责任人参加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