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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第十批)

来源:黄石市政府网 时间:2021-09-18 08:58

(2021年9月18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D2HB2021091000471.大冶市大箕铺镇石家堍村石海庄,石本晃在村里非法私自建设别墅,破坏了农田耕地,破坏生态环境。
2.付家山矿业公司采矿,破坏了山体,污染村里井水,扬尘污染也很严重。
大冶市生态1.当事人于2020年12月16日向大箕铺镇石家堍村村委会提出房屋建设申请,石家堍村村委会根据“一户一宅”政策要求,同意其建房申请,并于2020年12月17日将当事人建房申请在石家堍村公示;大箕铺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表批准当事人建房宅基地面积140平方米、3层,占用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大箕铺镇政府审批后,当事人于2021年5月动工建设。经现场实地测量,当事人建房实际占地面积188.92平方米,其中房屋占地面积137.39平方米,附属设施(厨房)占地面积51.53平方米。
2.付家山矿业公司采矿权为基建矿山,探矿权尚处于勘探阶段,设计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未露天采矿,地下打井、地表工业场地布局已到位。                 3.付家山矿业厂区外300范围内有石家堍村北泉湾和石海湾两个自然湾,两自然湾均无饮用水井,村民饮水均来直付家山矿业公司建设的蓄水池,蓄水池水源主要来直付家山矿业标高400米废弃平巷直流水和标高280米废弃井巷水泵提抽,经对北泉湾和石海湾饮用水进行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                            4.付家山矿业目前处于矿山基建期,矿区内地面已全部硬化并种植树木绿化;矿区外道路为土杂石路面,未硬化,付家山矿业车辆运输进出频繁,且未及时洒水保洁,易产生道路扬尘
属实1.针对当事人超面积建房问题,大箕铺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9月9日依法对附属设施(厨房)予以拆除。
2.大冶市督促付家山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绿色矿山创建方案》编制工作,同时按方案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提升矿区环境。  3.2021年9月12日付家山矿业已与第三方签订购车合同,购买专业洒水车,且安排专人常态化负责公司矿区和进出道路卫生保洁和洒水降尘工作。
大冶市纪委监委对大箕铺镇、大冶市农业农村局等7人实施了工作约谈、追责问责。
2X2HB202109100027黄石市阳新县黄颡口镇上严村湖北金誉欣矿业有限公司毁山毁林,影响了上严村二组群众正常生活。阳新县生态该矿山证照齐全,属合法有证矿山。该矿山2020年底前建设了破碎站、产品堆场,目前也按环评要求落实了雾炮、洒水车等环保设备的配置,建设了喷淋系统、废水沉淀池等环保设施。该矿山由于通往首采平台的道路没有建成,还没有进行规模开采。
今年,该企业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在进行矿区道路沿线的不稳定公路边坡治理、排水沟及开采道路修建等活动中,对上严村二组群众正常生活有一定影响。
属实1.责成阳新县成立工作专班,履行属地和监管责任,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2.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除尘设施、喷淋系统、雾炮、洒水车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3.督促企业对矿区道路实施硬化,修建排水沟,减少道路运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对道路两侧进行植树绿化。
4.督促企业优化矿界200m以下道路两侧裸露山体修复治理方案,并对道路两侧裸露山体实施修复治理
5.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创建方案进行实施。
责成阳新县政府对属地乡镇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由属地镇政府对村委会、镇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
3D2HB202109100089阳新县龙港镇坜上村挖山填河道。阳新县其他污染2017年5月,经阳新县、龙港镇两级政府批准在坜上村五组立南山建设易地扶贫安置点,因安置点旁土坎地势较高,对安置点构成安全隐患,坜上村根据县政府要求将土坎降低形成三级台阶,但将开挖出的土石堆放在距安置点较近的龙港河(朝阳河)舒潭湾,填高了朝阳河河滩和河床。2017年6月13日,阳新县水利局对坜上村填埋河道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该村委会在规定期限内排除阻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伍万元。2018年由坜上村依据疏浚清障方案进行了2次疏浚清障,回挖土方5万余立方米。2019年,阳新县为彻底整治龙港河渣土填埋河道问题开展了龙港河系统治理工程,工程完工后两次请第三方勘测设计咨询公司进行了现场复核测量,共勘测10个断面全部达到要求。属实责成阳新县和相关部门持续关注,并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D2HB202109100044大冶市灵乡镇毛铺村排房小区36号旁边一家采石厂,非法开采,大气污染严重、破坏生态,影响居民生活。大冶市大气、生态大冶市灵乡镇毛铺村排房小区36号是大冶市山金页岩砖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住所,该公司以生产页岩砖为主,年设计产量6000万块。2021年9月12日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自2020年3月份以来,未经批准擅自在狗山山场地块开采矿产资源,涉嫌无证开采;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废气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属实1.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1年9月14日对大冶市山金页岩砖有限公司涉嫌无证开采进行立案调查。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继续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查处打击到位;同时督促企业进一步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5D2HB202109100030阳新县白沙镇坪湖林村生合洗砂厂乱采乱挖,非法洗砂,白天休息,晚上开采。阳新县生态阳新县白沙镇坪湖林村存在大量含砂土,在2018年曾存在唯一一个洗砂厂,为该村村民刘根发所建,但在2019年4月被依法查处取缔。该村目前无洗砂厂,更无“生合洗砂厂”。不属实1.虽然该信访事项经核查不属实,鉴于可能存在信访人投诉地点有误的情形,已责成市县各相关部门继续按照边清查、边整治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2.阳新县责成白沙镇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巡查,建立完善日常巡查管控机制、联合打击整治机制等,对该类违法洗砂厂早发现、早制止,将违法行为消除在初始状态。
6D2HB2021091000271.下陆区团城山街道苏州路39号阳光新干线小区南边湖北东舟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噪音扰民,早上七点到晚上九十点,影响居民生活。2.阳光新干线小区北边宝钢股份黄石涂镀板有限公司工业废气异味扰民,2016年曾经被中央环保督察督办过,当地政府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该企业的退城入园,截至目前该企业正在搬迁,进度缓慢,工业废气异味扰民的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下陆区大气、噪音1.湖北东舟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噪声源主要来自3150吨油压机及7吨电液锤,在其生产作业时存在噪声超标现象。针对噪声扰民问题,下陆区政府于2021年7月16日对东舟公司下达了《关于依法对湖北东舟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噪声污染实施限期治理的决定》。8月9日下陆区对东舟公司配备油压机及电液锤生产线实施停止供电,目前只有9台切割机床对半成品钢材进行再加工,生产时间为每天8:00-17:00,夜间无生产行为。2021年9月13日,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东舟公司厂界噪声开展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东舟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均已符合标准。
2.宝钢股份黄石涂镀板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开始启动搬迁至新港园区工作,宝钢公司原定于2020年底完成退城入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搬迁工作延迟,目前已经完成了彩涂机组、连退机组、1#轧机已经关停搬迁转移,现厂区还有酸洗和酸再生生产线、2号轧机生产线、镀锌生产线三条生产线在生产,2016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督促该公司相继完成了对2号轧机废气排口安装了VOCs在线监控设备和对存储乳化液的坑、池等进行了收口、水封、防泄漏和抽负等整改改造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虽然监测数据显示污染物排放达标,但是由于紧邻阳光新干线小区,其正常生产仍无法避免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影响。
属实1.下陆区继续加强对东舟公司日常巡查监管,禁止其配备油压机、电液锤生产线等强声源设备恢复生产;加快推进东舟公司搬迁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对东舟公司资产核定工作和初步完成评估报告,力争2021年12月底完成搬迁。
2.下陆区将加快推进宝钢黄石公司的退城入园工作,力争2022年3月前该公司团城山厂区各条产线实现全部停产;2022年9月份前完成团城山区域全部搬迁工作,在此期间将继续加大对该公司日常执法监测频次,一旦发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7D2HB202109100014黄石市大冶市陈贵镇顺富纺织厂、夏邦水洗等多家纺织企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大冶市1.湖北陈贵顺富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曾于2020年7月16日发生“后整工序生产废水溢流至雨水排口排向外环境”问题,对此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8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移送了公安机关。经查,该公司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废水总排口在线监控数据显示2021年各项水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2.湖北夏邦洗漂服装有限公司与湖北陈贵顺富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签定了《污水处理协议》,将生产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顺富纺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属实1.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继续加大对顺富纺织、夏邦水洗日常监管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依法查处。
2.大冶市督促两家企业切实做好内部环境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8D2HB202109100084下陆区冶炼路黄石加柯环保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次钠,工业废气废水不达标排放,环评手续不齐全,没有通过环保验收还在生产,使用的物质灵氯甲苯、灵磺酸钠苯甲醛,产生了大量废盐随处堆放,没有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厂内钩网破损严重,产生了大量废水到处乱排,生产的废气没有进行有效收集,废气收集设施形同虚设问题。下陆区水、大气1、2017年6月,黄石加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原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下陆分局审批同意,在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内建设一套亚硫酸钠精制系统,利用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脱硫除尘净化后的含二氧化硫冶炼烟气和环境集烟系统脱硫副产物亚硫酸钠溶液生产精制亚硫酸钠和焦亚硫酸钠,目前,该项目尚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精制亚硫酸钠和焦亚硫酸钠生产线配套了3套废气处理设施,但存在生产废气跑、冒的情况,厂内刺鼻性气味比较明显。                                                    2.2018年11月,黄石加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原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下陆分局审批同意,新增邻磺酸钠苯甲醛生产线,使用邻氯苯甲醛、亚硫酸钠、PEG-600(聚乙二醇-600)作为原料,生产对甲砜基甲苯15000吨/年、邻磺酸钠苯甲醛5000吨/年。该项目已于2020年底停产,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现场未发现废盐随意堆放情况。    3.加柯公司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内部管网排入冶炼厂污水处理站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该项目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简陋,生产厂区环境脏、乱、差,生产过程中废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属实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下陆区分局责令加柯公司立即整改废水、废气“跑冒滴漏”问题,对该公司“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排放废气取样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9D2HB202109100029黄石市阳新县洋港镇德鑫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噪音和粉尘污染,生活用水也被采石场污染了,地基下沉导致沟里没有水了,影响周边老百姓的生活。阳新县生态1.阳新德鑫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废石综合利用加工项目位于阳新县洋港镇崩山村,于2021年4月通过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审批,该项目主要对卜峰尖泥石流治理工程中威胁拦砂坝的堆积泥沙进行清理,不属于矿山开采行为。
2.2021年4月底至今,阳新德鑫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正在实施生产场区硬化和密闭厂棚等设施工程建设工作,虽然尚未投运,但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噪音和粉尘排放污染环境情况。                                                              3.崩山村村民在阳新德鑫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上游约600米处建有取水设施,使用山水作为生活用水。经现场核实,该公司附近未发现有地基下沉情况。
属实1.督促阳新德鑫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2.阳新县洋港镇政府做好该项工程的协调工作,及时化解企业工程实施过程中引发的矛盾,阳新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10X2HB202109100105黄石加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黄石市中国有色集团下属大冶有色冶炼厂厂区内,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该公司环评手续不齐全,至今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一直在从事生产。2.该公司手续不齐全生产医药中间体,使用邻氯甲苯(易燃易爆品)进行生产,生产产品名称是邻横酸钠笨甲醛,生产后产生的大量废盐随意堆放,严重污染大冶公司厂区环境,目前我们职工群众的意见都非常大。3.该公司未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厂区内沟网破损严重,产生的大量各种颜色的水到处乱排。4.该公司生产废气未进行有效收集,长期乱排乱放。下陆区水、大气1、2017年6月,黄石加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原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下陆分局审批同意,在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内建设一套亚硫酸钠精制系统,利用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脱硫除尘净化后的含二氧化硫冶炼烟气和环境集烟系统脱硫副产物亚硫酸钠溶液生产精制亚硫酸钠和焦亚硫酸钠,目前,该项目尚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精制亚硫酸钠和焦亚硫酸钠生产线配套了3套废气处理设施,但存在生产废气跑、冒的情况,厂内刺鼻性气味比较明显。                                                    2.2018年11月,黄石加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原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下陆分局审批同意,新增邻磺酸钠苯甲醛生产线,使用邻氯苯甲醛、亚硫酸钠、PEG-600(聚乙二醇-600)作为原料,生产对甲砜基甲苯15000吨/年、邻磺酸钠苯甲醛5000吨/年。该项目已于2020年底停产,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现场未发现废盐随意堆放情况。    3.加柯公司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内部管网排入冶炼厂污水处理站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该项目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简陋,生产厂区环境脏、乱、差,生产过程中废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属实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下陆区分局责令加柯公司立即整改废水、废气“跑冒滴漏”问题,对该公司“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排放废气取样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11X2HB202109100001阳新县富池镇工业园区远大医药旗下的五家企业主要生产医药化工,危险化工品,农用化工品。厂内环保设施不齐全,主要产品有安乃近、甲硝唑、硫磺酸氯霉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废水难以处理,下雨的时候将废水用泵抽到厂外,排入长江。排放的废气刺鼻,影响居民身体健康。阳新县1.阳新县富池镇工业园区内共有5家企业,分别为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湖北远大富驰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远大生命科学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富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远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吡唑酮、安乃近、甲硝唑、硫酸、硫酸二甲酯、亚硫酸氢铵、牛磺酸、硝基甲烷和酶法瓜氨酸等化工、医药中间体和原料药。                               2.园区五家企业均按要求建有配套的污染物治理设施,共建设有废水治理设施11套,废气治理设施26套。根据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将废水进行分质分类收集,进入公司级生化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排至黄石市富池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针对废气污染物产生点位,各企业也根据废气污染物种类及性质,采取烟气脱硫脱硝、酸喷淋、碱喷淋、水喷淋、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等工艺对不同废气进行处理。主要废气排放口安装有二氧化硫、VOCs等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经核查企业2018年至今在线监测数据和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周边敏感居民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未发现废气超标排放情况。但由于行业特性,园区有时确实存在异味,对附近居民的生活有一定影响。                     4.各企业厂区内均建设有雨水明渠、初期雨水收集池。下雨时,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用提升泵输送至各企业污水站进行处理,中后期雨水进入雨水明渠流至雨水排口排至园区周围自然水体。因园区地势原因,部分企业雨水排口是沿江建设,并在雨水排口加装视频监控。未发现在下雨的时候将废水用泵抽到厂外,排入长江的情况。                                          属实1.阳新县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环保责任。一是加强企业内部精细化管理,主动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奋力打造绿色环保型化工园区;二是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严禁超标排放污染物;三是加大环保投入,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2.富池镇政府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加大企业的管理力度,加强日常巡视,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三)阳新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说明: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17日,共受理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电来信110件,(其中来电76件,来信34件)。截至2021年9月17日,已办理办结督察组交办件46件,责令整改7家,立案处罚9家,罚款金额478.45万元,立案侦查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