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及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阳新县对全县港口码头进行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督导检查。
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和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全县13个码头等港口经营企业贯彻落实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情况进行督导;同时按照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对码头污染物防治及岸电使用情况、船舶排污、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情况,使用“船e行”APP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督导组现场向港口码头企业进行问题反馈,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对检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
下一步,阳新县将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持续开展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港口码头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确保长江航运健康、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