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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关于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第二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截至2023年12月7日20时)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08

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1日(第批)交办我市的1件信访问题,截至127日,已办结0件,其中,查处属实的1件,不属实0件,责令整改1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3人。(详见下表)

序号

地区

举报的主要内容

查处情况

下一步工作

责任单位

备注

1

大冶市

金鑫灰石厂及周边企业产生的粉尘、污水、污泥对周围的菜地、农田造成污染

经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由于原料库棚化封闭不到位、生产车间未安装卷闸门、厂区道路破损未及时修复、物料室外堆放等原因,导致存在生产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情况,加上S314(铁贺线)车辆运输抛洒的现象时有发生,区域路边果蔬叶片上有积尘。

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污水正常情况下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但遇大雨存在污水外溢风险。

企业生产产生的压滤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且已与某墙体材料公司签订制砖原材料综合利用协议。

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企业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

1、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加大环境整治投入,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

2、加大区域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发现的企业环境违法、用地违法等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3、加大周边S314(铁贺线道路扬尘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洒等违法行为,加强路面养护和道路洒水降尘和清扫等工作。

大冶市政府、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