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月1日(第二批)交办我市的1件信访问题,截至12月7日,已办结0件,其中,查处属实的1件,不属实0件,责令整改1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3人。(详见下表)
序号 | 地区 | 举报的主要内容 | 查处情况 | 下一步工作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大冶市 | 金鑫灰石厂及周边企业产生的粉尘、污水、污泥对周围的菜地、农田造成污染 | 经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由于原料库棚化封闭不到位、生产车间未安装卷闸门、厂区道路破损未及时修复、物料室外堆放等原因,导致存在生产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情况,加上S314(铁贺线)车辆运输抛洒的现象时有发生,区域路边果蔬叶片上有积尘。 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污水正常情况下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但遇大雨存在污水外溢风险。 企业生产产生的压滤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且已与某墙体材料公司签订制砖原材料综合利用协议。 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企业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
| 1、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加大环境整治投入,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 2、加大区域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发现的企业环境违法、用地违法等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3、加大周边S314(铁贺线)道路扬尘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洒等违法行为,加强路面养护和道路洒水降尘和清扫等工作。 | 大冶市政府、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