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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回复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09-23 18:55


民盟市委会: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我市湖泊排污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的提案》我局已收悉,感谢对黄石湖泊水质提升改善和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我局工作职责,结合本提案会办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的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一、积极开展全方位排查

我局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省控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的通知》相关要求,牵头制定了《黄石市省控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积极对大冶湖内湖、外湖和保安湖、网湖等省控湖泊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综合运用人员实地徒步现场踏勘、使用船舶和无人机航拍、智能机器人探测、检查井调查等技术手段,开展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形成排污口的数量、地理位置、排水性质、排水流量等“一图、一表”成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二、深入推进入湖排污口整改和规范化建设

一是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改行动。机构改革前,我市已由市水利部门完成了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改,制定了《黄石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涉及重点湖泊及其主要支流的15个排污口都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开展了规范化建设。下一步结合排查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规范化建设。

二是深入落实湖泊排污口监督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湖泊排污口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全市30个湖泊入湖排污口排查,加大违法排污行为查处,目前大冶湖、保安湖、磁湖、朱婆湖、海口湖等湖泊共排查出18个排污口,其中工业企业排污口1个,其余全部为城镇、乡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同时,积极指导分类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通过设立标志标牌,进一步强化公众监督;督促排污口设置的责任主体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实现实时在线监管和信息共享。

三、加强湖泊排污口监督性监测

结合排污许可证发放和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每年至少对排污口设置的责任主体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印发了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明确了监测内容、监测项目、监测要求,监测数据上报至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对于上年度监督性监测超标的、在线监测数据超标严重的、群众投诉较多的、排放量较大而影响全市总量减排考核的责任主体实行加密监测,进一步加强入湖排污口的监督性监测。

四、加强协同治理

一是加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我市已对建成区排查出的青山湖、五一湖七一湖、彭家堑港、下陆东港等湖泊、入湖港渠类型的黑臭水体开展治理,通过开展黑臭水体沿线排口整治,加强污水管网雨污混接、错接、结构性缺陷排查整改,目前10条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黑臭,有效减少各类生活污染源直排或通过港渠间接排放入湖。

二是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市已建成21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并已投入运行,累计建成干支污水管网605公里,接户管网299公里,累计完成接户数量73564户;加强镇区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市乡镇污水厂已覆盖110个村,覆盖农户16000户,镇区周边农村污水应收尽收。

近年来,我市重点湖泊水质提升改善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今年1-7月份,保安湖为Ⅲ类,水质达到优良,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大冶湖内湖为Ⅳ类,同比有所改善;大冶湖外湖、磁湖都为Ⅳ类,同比保持稳定;网湖为Ⅴ类,同比保持稳定,较2018年有所好转。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按照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排查整治,深入落实入湖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监督性监测、执法监管等要求。在此,恳请民盟市委会继续对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呼吁推进相关工作。

分管领导:刘子俊            

人: 顾阮           

联系电话:07146373080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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