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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某洗涤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8-30 10:20

【案情简介】2023年3月6日大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现场检查时,发现大冶市某洗涤有限公司在正常生产时未同步开启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导致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下游港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2023年5月23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3万元的处罚决定。该公司已于2023年3月10日,将污水收集池底部阀门更换,对排放口沟进行了清理,配套的SBR一体污水处理设施已恢复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