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黄石港区分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环评审批的意见》,坚持“项目为王”理念,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全力做好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加便捷、高效、公平的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环评审批服务。根据国家、省、市的政策性文件要求,审批权限在区级生态环境部门的项目,工作人员要积极与企业沟通,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企业最短时间取得环评批复。对于审批权限不在区级生态环境部门的项目,积极与企业对接,询问进程,并及时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请示,全力为企业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把项目立项和环评并联,对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指导建设单位尽早启动编制环评报告工作;对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指导帮助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网上填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无需履行环评的项目,明确告知建设单位。
三是加快审批服务进程。建立健全会审制度,积极组织行业资深专家、行业主管部门、环评编制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设计单位及分局相关业务人员等集中会审,重点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企业难题,并督促环评编制单位及时按照专家意见修改报送审批,为企业尽早开工赢得时间。
今年以来,黄石港区分局通过跨区域协调总量指标,确保4个建设项目落地,指导3家企业进行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办理,助力项目顺利投产,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并获企业赠送锦旗。
下一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黄石港区分局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宗旨,继续围绕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及早筹划、提前介入、专人跟踪、全程帮扶,加快推进建设项目环评进度,促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助力全区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实现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