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市生态环境局传来消息,今年1至7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向好趋势,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同比去年下降11%。
为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我市严把“两高”项目审批关口,围绕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截至目前,黄石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共计128个,总投资约28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亿元。组织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交叉检查执法工作,对19个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线索进行查处,目前17个问题线索已整改完成;积极做好大气监督帮扶,组织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公布5个违反大气法典型案例,强力震慑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同时,我市优化调整60个空气微站布局,强化中心城区17个街道办及大冶、新港园区7个街道办监测预警;与公安、城建部门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了站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移动源监控摄像信息、黄石智慧工地微站数据共享共用;会同交通等部门开展柴油货车整治、清理汽修行业“散乱污”专项执法;联合城管部门对餐饮油烟开展精细化管控;与鄂州、黄冈联合开展大气交叉检查帮扶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执法检查。与九江市签订了《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合作协议》,多方位推动大气环境精深治理。
去年我市谋划实施了380个大气治理项目,推进1家企业评为重污染天气绩效A级、9家企业被评为环保绩效评级B级(含B-)。推动建成全省首家钣喷中心,有效解决汽修行业“小、散、乱、污”问题;试点打造全省首座集加油、充换电、自助洗车、光伏发电、节能降碳减排于一体的“无废加能站”,推动建成全省首家3次油气回收加油站,目前黄石市3家加油站完成3次油气回收升级。
近三年来,市生态环境局争取中央污染防治资金4.98亿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亿元,用于钢铁、水泥、玻璃、医药、印刷、涂装等行业实施深度治理。并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截至今年6月,全市共办理排污权质押贷款12笔,贷款额度1.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