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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严法善治 保护黄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5-11

  “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保护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7日,省生态环境厅专家任峥受邀向黄石市生态环境系统全员宣讲《长江保护法》。
  黄石拥有79公里长江岸线,近年来我市在长江大保护上交出了一份绿色答卷。全市累计拆除沿江非法码头泊位123个,“关改搬转”化工企业23家,关停“五小企业”100多家,复绿沿江岸线4633亩,国控、省控考核断面均实现Ⅲ类水质达标,县级及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全市新建或改造污水管网约330公里,累计关闭尾矿库173座。
  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将切实贯彻《长江保护法》的系统要求,坚持最严法治观,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围绕大冶湖、富水和保安湖三大入江水系,做好截污治污和减污控污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围绕岸线绿化美化、沿江岸线国土整治、矿山的生态修复、绿色码头创建、美丽乡村建设、水生态治理工程等六大工程开展好生态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