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2018]51号),2019年5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
为确保我市各检验检测机构能按时执行国家新颁布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中心向各机构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新颁布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黄机车监〔2019〕3号),要求各机构严格按照新标准及时更新检测设备,升级软件,完善检测流程,并取得质监部门资质认定。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资质认定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中心将停止其与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系统联网。
目前,黄石6家机构均已购买新的检测设备,下一阶段将对接省计量院完成设备标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