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日),我市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大气环境质量
今年1-7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向好趋势。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为33.3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下降11%。其中,6月和7月PM2.5分别为12.8和1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下降15.2%;臭氧浓度为159微克/立方米;累计优良天数为176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2.6%;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
严抓大气污染项目治理,上半年计划实施的380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已完成275个。全力推进“五个一批”项目有序实施,将1099家涉气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坚持“四不两直”、“交叉”执法等模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1-7月份,全市办理涉气行政处罚案件54件,处罚金额195万元。
水环境质量
截至目前,我市考核断面水质总体良好,较去年同期保持稳定。纳入国家考核的长江风波港、长江中官铺(上巢村)、富水富池闸、大冶湖大闸、高桥河港口桥等5个国控考核断面都稳定实现Ⅱ类及以上水质达标。6个省控考核断面中,王英水库库心断面为Ⅰ类,富水十里湖断面为Ⅱ类,大冶湖磊山湖心、保安湖湖心、三山湖大冶湖心为Ⅲ类,网湖湖心为Ⅳ类。11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90.9%。无劣Ⅴ类断面,长江干流断面全部达到Ⅱ类。黄石不跨行政区的水功能区5个,跨行政区的水功能区2个,全部达到Ⅱ类。全市3个县级以上和19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实现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达标率100%。
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重点流域、重点水体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今年以来,网湖2、3、4月连续单月水质为Ⅲ类,总磷浓度均值较去年同期有改善。推进流域生态补偿和联防联控,定期对大冶湖流域生态补偿24个断面进行水质监测。积极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严格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截至目前,已开展检查320余次。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聚焦一级入江排口、未完成整治和易反弹的54个重点排口,印发长江入河排污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目前已实现巡查全覆盖,水质监测全覆盖。生态环境部交办黄石市长江入河排污口507个,完成整治496个。
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从数据上看,黄石市今年PM2.5和PM10同比下降,但臭氧浓度同比上升,下一步将如何抓好臭氧治理,同时打好秋冬季蓝天保卫战?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曾艳: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已经安排部署了2024年下半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我们从常态化和临时应对两个方面,制定了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市政府即将印发《黄石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臭氧污染,聚焦细颗粒物,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多管齐下守护蓝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一是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通过实施钢铁、水泥超低排放改造和企业深度治理,高质量完成380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涉气问题以及部省级监督帮扶大气问题整改,提升我市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不定期组织开展交叉执法、“四不两直”执法、夜查和非现场监管执法等,大力打击不按要求使用治污设施、环境监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面源和移动源管控。提升治污合力。多部门联动,加大对施工扬尘、柴油货车、工程机械、汽修、加油站、餐饮、露天焚烧等面源、移动源巡查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每日进行空气质量研判分析,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呼吸健康。
问: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加大群众参与力度,采取各种模式让更多公众共同缔造“美丽黄石”。据了解,目前已启动“守护蓝天 共同缔造”大气小微站预警联动活动,60个大气管控小微监测站点即将上线,请问小微站点会为我市大气防治带来哪些成效?公众如何更好地参与大气环境监督?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大平:微型监测站点可以实时监测大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包括我们日常所指的颗粒物、氮氧化物、臭氧等。这些数据可以帮助我们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实现对重点企业、道路积尘、露天焚烧、汽车尾气等污染源的实时监控。如,当污染物浓度超过预警限值时,我们发出警报,定性污染源,由基层党员、群众、部门等围绕预警范围类的区域开展溯源排查,针对发现大气污染问题的源项,能及时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交由职责部门,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提高环境执法的效率和精准度。
今年下半年,我们将联合各街道办(乡镇)和有关部门,将微站预警与共同缔造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动员辖区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大气环境治理,建立“环管员”队伍,引导群众关注空气质量,杜绝燃用煤炭、露天焚烧垃圾及纸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让每个人都成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和举报大气污染问题,及时向当地街道、环保部门反映,为营造“黄石蓝”贡献力量。
问: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我市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今年在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哪些计划?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红珍:近年来,我市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方面不断探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大冶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及水环境质量监测考核机制,联合相关部门每月对大冶湖生态补偿24个监测断面水质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压实了各辖区流域治理责任。二是联合市财政、市发改、市水利对大冶湖流域生态补偿保护开展核算,印发《关于执行2023年度大冶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核算分配方案情况的报告》,每年市、县两级出资2700万元进行奖惩,实现横向补偿。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组织大冶市、开铁区、下陆区三方河长办、生态环境分局、城管、街办等相关执法部门,对尹家湖主要汇入支流张冲港溯源,排查沿线河港水质、排口和黄金山工业园区部分企业雨污分流情况,推进尹家湖水质改善。
为进一步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我市今年将推进长江干流跨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建立鄂州市、黄石市在长江干流生态保护和治理协调机制,推进上下游协同共治,以保证“一江清水向东流”为目标,鄂州和黄石各出资500万元,将水质断面的数据作为考核依据,坚持奖优罚劣、公平合理、 科学规范的原则,根据日常数据,每季度核算,每年结算,倒逼各地强化流域水质提升,促进长江干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