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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2017年在线访谈第三期: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放管服”改革严防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来源: 时间:2017-08-28 00:00

 主题: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放管服”改革 严防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时间:2017年8月28日 上午10:30

  嘉宾: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 总工程师 吴晨波

 

  主持人:各位网友朋友们,大家好。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固体废物污染引发的环境问题开始显现,影响人体健康,损害生态安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作为污染防治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与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并贯穿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关系生产者、消费者、回收者、利用者、处置者等多方利益。近些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我省环保系统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那么危废管理是否也推进了“放管服”改革呢?今天我们就邀请到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总工程师吴晨波,来为网友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相关情况。

  吴总,欢迎您。

  吴晨波: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危险废物对人民群众和生态环境危害大,环境风险高。请问省环保厅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方面是否也在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吴晨波:在省环保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围绕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高效透明实行行政许可,大力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几个方面有序开展。

  在简政放权方面,放:1、下放部分危险废物处置经营项目的环评和经营许可审批权限,2、不再把列入湖北省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布点规划作为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3、取消省内危险废物转移行政许可;管:1、我们依据固体法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指南来开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大力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加大打击涉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2、推进信息化建设,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服:推进涉固体废物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做到真正的高效、便捷、公开。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跨省转移事项网上办理,同时积极改革联单制度、实施危险废物省内转移联单电子化等。

  主持人:能详细介绍一下省环保厅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简政放权方面所做的工作?

  吴晨波: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效率,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省环保厅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简政放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下放部分危险废物环评和经营许可审批权限。2014年起我厅已将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等五类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经营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二是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2016年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审批权限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16〕151号),不再要求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列入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布点规划。三是取消省域内危险废物转移行政许可。依据2016年11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我厅积极推进取消省内危废转移行政许可事项,改为网上备案制。我省取消危险废物省内转移行政许可工作得到了各地环保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响应,也得到了企业的积极好评,这项工作极大的畅通了危险废物的处置渠道,让产运处三方不再在等待审批流程上消耗时间,降低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主持人:危险废物省域内转移不需要审批,具体如何申请和办理转移业务?

  吴晨波: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单位须先在物联网系统上注册,并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申请单位需要在物联网系统“管理计划申报业务”栏目按要求填报转移相关信息,信息主要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运输单位基本情况、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应急预案等。如果环保部门发现信息填写错误,环保部门可通过物联网系统向申请单位短信推送错误信息,要求申请单位修改完善。申请单位填写转移计划相关信息后,随即可以按相关要求开始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为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工作效率,2015年1月起,我省依托物联网系统积极推行省内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目前全省已经全面执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经营单位按要求刷身份识别卡,填报相关信息,生成电子联单,直至完成整个危险废物转移过程。

  主持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如何申请?省环保厅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办理时限有什么要求?

  吴晨波:我厅于2017年1月正式实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网上审批。2016年年底业务系统和审批系统的信息通道,打通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和省厅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之间的信息通道,申办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企业在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上提交跨省转移申请,上传相关资料,提交申请资料的有关要求及操作指南、办理流程图等信息可以在省环保厅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子栏目查询。所有资料上传成功后,就可以实时查看审批进程,等待审批结果。目前,我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的承诺办理时限是20个工作日,其中不含征求外省意见所需的时间。我厅将行政审批信息每季度在网站上公告,实现网上申报、在线查询、限时办结、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主持人:2017年上半年,我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业务量有多少?

  吴晨波:上半年共受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222件。受理移出事项143件,同意移出危险废物量33502吨。受理跨省移入事项79件(涉及企业88家),同意移入危险废物数量104155吨,都是可再生利用的资源性的危险废物,我省有充分的技术条件消除这些废物的危害特性,使其资源化,确保不出现二次环境污染,这是国家提倡循环经济的一种具体体现。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目前我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处置能力情况。

  吴晨波:截止2017年7月15日,全省持有有效期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共63家,其中持有收集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8家,收集能力15万吨/年;持有综合经营许可证的企业55家,处置能力为124.08万吨/年及废弃包装物、容器101万只/年。

  主持人:如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2017年上半年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吴晨波:一是大力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总结通报全省“十二五”和2016年度督查考核情况;部署“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下发了《省环保厅关于通报“十二五”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情况的函》(鄂环函[2017]62号)和《省环保厅关于通报2016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情况的函》(鄂环函[2017]22号)。将“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及省厅和2016年度省厅组织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有关情况向各市州人民政府进行了通报。大力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十二五”末,我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96%,达到国家95%考核目标要求,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二是部署“十三五”我省督查考核方案。编制印发了《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湖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17]75号)。明确了全省“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的目标要求、机制方式、时间安排等内容。落实国家“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各项任务要求。

  第二,加强信息化手段在危险废物监管领域的建设和应用,突破人少事多,能力不足的管理困境。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已于2015年1月上线运行。省环保厅先后组织实施了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实现了对危险废物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省控重点排污单位(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覆盖的1058家涉危险废物企业的实时视频(拍照)监控,其中实时视频监控企业124家,实时拍照监控企业934家,配置了危废运输车辆运输轨迹监控管理设备260套。实现了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网上申报登记、目前登记企业有近5000家。目前项目实现了“网上申报、在线审核、实时监控、电子联单、网络监督、预警考核”等目标。

  第三,加强现场检查指导和执法力度。一是加强对拟申请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现场核查工作。根据企业申请,及时组织专家对18家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对现场核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整改合格后下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2份。二是加强对部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年度检查。2017年上半年对十堰市、荆州市、宜昌市、孝感市、咸宁市和恩施州1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016年度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含医疗废物)进行了现场检查,按照新修订《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检查计分,并对2016年度现场核查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复核。三是严厉打击危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省环保厅联合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专项行动。排查涉危险废物企业1398家,重点抽查企业370家,责令整改企业100家,立案查处案件24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查处案件9件。2016年与省卫计委联合开展了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各地卫生计生部门与环保部门成立专班及联合检查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例如查处鄂州市非法倾倒含六六六污染土壤、十堰市琨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处置医疗废物和武洲新材料有限公司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

  主持人:吴总为我们详细讲解了我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方方面面,让我们了解到这项工作对全省危废管理工作的意义重大。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既是改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的客观要求,又是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更是保护人体健康的现实需要。再次感谢吴总做客今天的访谈,谢谢您!

  吴晨波: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