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黄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64号提案的答复
刘祖岿委员:
您在政协黄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细化卷材制造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提案》(第164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重污染天气的高发期,每日发布未来7天空气质量预报,为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提供参考,避免企业的频繁停机限产”建议的回复
针对刘祖岿委员在提案中提出:“在重污染天气的高发期,每日发布未来7天空气质量预报,为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提供参考,避免企业的频繁停机限产”的建议,我局已开展多项工作助力企业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减少频繁停限产:一是建立专门大气专项紧急调度群,基于黄石市历史空气质量及气象数据,结合天气分型搭建空气质量预报系统(APPS:基于天气分型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定期补充新增污染及气象样本实现模型动态优化,综合部省预报、本地污染案例库及实时数据进行人工修订,精准预测未来3-7天大气污染物变化趋势,持续开展未来三天滚动预报、一周空气质量预报等各类预报预警工作,并通过紧急调度群及时发布、点对点反馈辖区分局;二是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制定5个国控站点“一点一策”,排查117家工业企业、178家餐饮单位、97家汽修及加油站、49家施工工地,编制秋冬季三级管控清单(涉及182家企业),2024年至2025年1月6日精准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6次、临时管控7次、污染应对提醒10次。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开展VOCs、颗粒物雷达走航等23次,常态化开展六参数走航,运用光化学观测车、激光雷达等设备开展定点观测和水平扫描监测,精准溯源污染高值区域并制定应对措施。四是加强部门联防联控,联合商务、公安、城管、住建、气象等部门开展错峰加油、移动源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等工作,完善联席会议机制确保管控落地。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空气质量预报系统,提升预报精准度,加密重污染天气高发期预报发布频次,进一步细化污染应对措施、强化科技支撑能力,深化部门联防联控效能,及时推送精准预报信息,助力企业科学安排生产,切实减少不必要的停限产,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高质量发展双赢。
二、关于“对污染物排放指标监测值达标、环保设施连续正常运行的企业,黄色预警期间不限产;对污染物超低排指标监测值达标、环保设施连续正常运行的企业,橙色预警期间不限产。”建议的回复
针对刘祖岿委员在提案中提出:“对污染物排放指标监测值达标、环保设施连续正常运行的企业,黄色预警期间不限产。”的建议,我局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25〕314号)等国家政策文件要求,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绩效等级企业制定精准减排措施,提案中提到的某金属卷材行业企业,按《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第三十九类“工业涂装”B级企业实行减排措施,即:黄色预警期间,生产工序减排措施为自主减排,车辆运输减排措施为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橙色预警期间,生产工序减排措施为1.主体减排措施:预警期间,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的涂装生产单元限产百分之三十。以“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载明产能、前一年秋冬季(每年10月至次年3月)正常生产日总产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为基准核算,以环评批复产能为基准核算,则日生产负荷由636吨降至445吨。2.附加减排措施:较预警发布前10个正常生产日日均情况,(1)使用溶剂型涂料生产的产品产量限产30%;(2)预警期间,若全部使用溶剂型涂料,则503彩涂废气排放口(DA002)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下降30%,若同时使用溶剂型和环保水型涂料,依据实际生产负荷进行限产。车辆运输减排措施为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机械除外)。红色预警期间,生产工序减排措施为喷涂、流平、烘干等涂装生产单元停产;车辆运输减排措施为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机械除外)。
需要明确的是,“污染物排放指标监测值达标、环保设施连续正常运行”是企业必须落实的基本环保主体责任,绩效B级企业作为省级标杆企业,更应坚定落实该责任,做好示范引领。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严格执行国家、省级相关政策,细化重点行业差异化减排措施,强化政策落地监管,同时全力支持企业对标绩效A级标准开展提升改造,组织专家提供“一对一”指导,企业达到A级绩效后,第一时间按程序纳入《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兑现相关优惠政策,强化政策解读与上门服务,助力优质环保企业高效享受政策支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高质量发展双赢。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