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向我局提交的《大广高速新增大冶西互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结合专家评估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总体意见
该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5-420281-04-01-730593)位于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为路线交叉、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景观绿化、其他附属设施等内容。新增大冶西互通匝道全长2.031km,涉及大广高速主线拼宽长度1.784km(涉及大广高速区间桩号为K2496+787-K2498+571),新建匝道桥590.0m/2座,主线桥240m/座。匝道设计速度40km/h,其中A匝道在AK0+630-AK0+948路段的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A 匝道为路基宽18m 的双向三车道匝道,B、D、E 匝道为路基宽9m 的单向单车道匝道,C 匝道为路基宽10.5m的 单向双车道匝道,收费站四进六出。本项目永久占地18.98hm2,临时占地2.96hm2,其中新增占地10.51hm2。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0.9万元。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及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项目生态影响主要为临时和永久占地造成
的植被破坏、动物栖息及生存环境的改变,土方开挖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机械、人员活动、车辆噪声和高速公路阻隔对动物活动、生境产生的影响。
(二)声环境影响。项目评价范围内共有3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3处居民点。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受既有道路、社会生活等噪声影响,部分声环境保护目标现状噪声夜间超标。项目实施将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水环境影响。项目实施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等各类污(废)水如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将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其他影响。施工期地表开挖、运输车辆行驶、混凝土
拌和以及沥青铺设等将产生扬尘、废气、噪声污染。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产生一定量的固体废物。运营期若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将产生环境风险。
三、减缓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从保护生态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施工尽量避开周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集中活动时段及主要繁育期。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植物或受伤野生动物,采取有效保护和救护措施,必要时向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对受影响的古树采取设立围挡、挂牌保护等措施,施工场地布设尽可能调整至远离古树的区域。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和回用的环境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按有关规定对施工迹地进行复耕、植被恢复或生态修复。强化景观设计,确保工程与周围城市风貌、自然景观等相协调。运营期加强对沿线恢复植被养护,最大限度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要求,施工期,现场设置施工围挡,砂石等散装物料堆场采用苫布遮盖,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施工车辆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减少扬尘;施工现场靠近各敏感点时,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采取措施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及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防止二次扬尘污染。运营期落实《报告书》要求,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洒水,降低路面尘粒、推荐使用清洁燃料、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加强绿化。收费站管理所应加装油烟过滤器,食堂油烟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要求,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墙,场地四周边界及场地内设置截水沟和排水沟,场地须进行硬化和整平处理,避免场地内污水散排至场外,保证场地生产废水和径流雨水进行场地沉淀池。施工场地内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机械和车辆清洗及维修的废水经隔油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排放。运营期在桥梁两侧设置谨慎驾驶、限速等警示牌;加强运输车管理,禁止漏油、无遮盖的货车和超载车上桥;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和巡视工作,并对路面及时清扫等;定期检查附属设施污水处理及排放情况,保证污水处理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检查清理道路的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和良好的状态。生活污水经MBR处理设施处理后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道路清扫、城市绿化用水要求后,回用于地面冲洗、绿化,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要求,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加强声环境保护目标集中路段的管理,除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合理安排物料运输线路和时间,施工现场采取临时围护屏障等降噪措施,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现状大广高速公路未设置声屏障等声环境保护措施路段,对大广高速公路主线及匝道两侧设置声屏障,减少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点的影响。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对涉及运营期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合理设置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防护设施。配合沿线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应及时书面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运营期对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工程预算中预留噪声污染防治资金。
(五)强化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及时清运、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实行源头减量、分类收集,提高回用率,尽量减少工程弃渣量,不能回用的及时清运至弃渣场。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应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固体废物暂存区域应符合防渗漏、防扬尘等相关环保要求,并加强环境管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按照《报告书》要求,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各相关管理部门形成区域联控 (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四、加强环境管理
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施工设计阶段需进一步完善、细化和优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并将其纳入设计以及施工等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责任。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探索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展现场管理,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智慧化水平。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开展专项工程环境监理,针对各项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实施效果等开展监理,定期向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提交监理报告。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治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不得降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删减相关生态环保措施。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加强与沿线地方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和群众的沟通协调,主动回应公众关于项目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接受社会监督。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相关建设内容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拟发生变动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及《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相关规定,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应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 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单位,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18日
抄送: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湖北国和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