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报告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11-17

今年我市完成了32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任务,较省厅下达的27个目标任务超额完成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较2021年(32%)提升5%。

(一)坚持规划引领。各县(市、区)对辖区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能力及运行状况、农村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农村改厕工作推进情况、周边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等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辖区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基础台账,编制了规划。按照规划来开展农村污水工作治理。

(二)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生活污水治理设计、选址和投资过程中,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管理权。通过村级“一事一议”制度,鼓励村民积极投身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同时将其纳入村规民约,调动全民参与和监督积极性,形成了“广泛参与、多方尽力、共建共享”良好风尚。

(三)全域排查农村黑臭水体。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以村民集聚区房前屋后和村民反映强烈的水体为重点,我市共排查出6处农村黑臭水体。下一步将针对排查出来的环境问题开展整治。

(四)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推动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向周边村组延伸,铺设农村生活污水管网916101米,提高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截至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较2021年(32%)提升5%。

(五)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管制度。制定并印发《黄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责任主体严格执行相关章程,启动运营机制,落实运维经费和人员,归档相关资料,根据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考核

(六)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集中整治工作。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较敏感的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治理,建成人工湿地56个,建设厌氧-缺氧-好氧一体化设备40套,配套垃圾车、垃圾箱9063台(个)。同时划定农村“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22个,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按季度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水质达标率100%。

(七)注重项目谋划。组织县市区对全市751个行政村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台账,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村庄为重点,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共谋划储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42个,已成功争取中央专项资金2255万元。

(八)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鄂环办函〔2022〕163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相关县(市、区)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的行政村32个,超额完成5个。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