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1月20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完成了《黄石市黄石港区吉雄药业场地初步环境调查报告》,初步调查测试指标涵盖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和其他项目中重金属(甲基汞和铍除外)、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指标,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场地污染识别中未发现存在有机农药类、多氯联苯等污染物等,检测结果表明:
1)重金属污染状况:土壤中铜、锑、铅、镍、六价铬、镉、汞、砷、钒、钴、氰化物等污染物含量最大值分别为292.86、30.14、421.9、73.12、6.18、9.88、0.44、86.48、1.10、0.59和0.07 mg/kg,其中锑、铅、六价铬和砷均存在不同程度污染,重金属最大超标倍数位于0.15~2.16之间,砷超标样品数最多,为4个。
2)有机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中样品有机物实验室进行了51项检测,结果显示部分半挥发性有机物检出,但均远小于筛选值的要求。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吉雄药业地块土壤存在不同程度重金属污染,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土壤有机物检测虽未超出筛选值要求,但在详细调查阶段仍需关注以便进一步确定是否存在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