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亩网湖湿地草甸恢复原貌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19-03-21

堤坝填平了,树木移走了,水稻不种了,200亩湿地草甸与大坡湖又连成一片。如今,远山、草甸相映如画,青草气息伴着春风迎面扑来。

3月19日,阳新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枫林镇群众代表来到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大坡湖边,零距离感受湿地生态修复效果,优美的春日湿地画卷让大家眼前一亮。

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地处长江与富水河交汇的三角地带,总面积20495公顷,资源独特,物种丰富,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保持区域生态平衡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半年前,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枫林镇辖区大坡湖畔却是另外一幅景象:200亩湿地草甸被非法围垦,一道长长的堤坝将大坡湖分割成两半,一边水沟浑浊、稻田斑驳,一边波光粼粼、青草莹莹。

阳新县检察院得知大坡湖畔存在围垦占用湖泊湿地的违法行为后,迅速展开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1月,枫林镇某办公室与该镇易某某签订《荒湖租赁协议》,将位于大坡湖段的200亩荒湖草甸租赁给易某某种植意杨。

由于大坡湖荒湖草甸地势低洼,不适宜意杨生长,2017年底,易某某开始在自己承包的荒地与湿地交界处筑起堤坝,围垦、分割湿地草甸,使用化肥、农药种植水稻。

这一行为破坏了鸟类生存环境,影响了生态系统,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2018年5月,阳新县检察院依法向阳新县、枫林镇两级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恢复湿地被破坏的景观和生态环境。

处置过程中,阳新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县检察院检察官全程参与监督,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填平堤坝,禁种农作物,对生物群落和植被类型进行长期管理,解决了入侵物种或沉积物过量的问题。秀美的湖光山色再一次展现在当地居民面前。

阳新县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运用法律保护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该县检察院将积极拓展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继续当好生态保护的行动者、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