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份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公示
地区 | 信访件 编号 | 投诉 时间 | 投诉 方式 | 投诉内容 | 办理单位 | 调查处理情况 |
黄石市 | 20250666 | 12.1 | 网络 | 渣土车每天半夜往马路边斜坡下倒废土,斜坡下面是高速,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 不予受理。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根据政府部门职责分工,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应属于城市管理部门职责,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请您依法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或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其他途径提出。 |
| 20250672 | 12.3 | 来访 | 来访反映黄石砂石集并中心黄颡口港区深水码头项目环评报告合法性问题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 经调查,黄石砂石集并中心黄颡口港区深水码头项目,即黄石港棋盘洲港区黄颡口砂石集并中心火山作业点码头工程,已于2018年10月23日在阳新县发改局完成备案,备案代码为2018-420222-48-03-068696。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其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1月21日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2019年5月22日至23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组织召开了该报告书的技术评估会。报告书根据评估会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于同年8月21日通过专家复核,并报送阳新县分局审批。2019年10月10日,阳新县分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报告书作出正式批复,批复文号为阳环函[2019]79号。阳新县分局执法人员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告知投诉人。 |
| 20250697 | 12.22 | 来访 | 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陈绪贵通过来访于2025-12-22反映黄石市开发区铁山汪仁污水处理厂污染大冶湖,造成损失,要求处理且对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分局答复不满意。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 经核查,情况如下:(一)检测数据不实问题。2025年9月6日、9月28日,我局开铁区分局在您的的全程见证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北同正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汪仁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废水、地表水、地下水、无组织废气及周边土壤进行了监测。以上监测数据均为合法、有效数据,真实反映了2025年9月份汪仁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和周边的环境情况。您说的该数据不能准确反映2025年3月5日的实时状况,属实。该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评估2025年3月份污水溢流污染情况的重要参考。(二)电子厂多次超标排放污水导致污水处理厂停泵直排问题。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其中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开铁区分局已依法查处。(三) 直排、泄漏污水污染环境的处置问题。 2025年3月,因某企业违法排放超标污水,导致污水溢流,溢流污水经陈家堰池塘,除部分回抽污水处理厂处置外,最终流入大冶湖。针对此污染环境事件,开铁区分局已委托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院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下一步,开铁区政府将依据鉴定评估报告依法处置,对涉事企业违法排污情况,开铁区分局已查明,并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移交公安机关。(四)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问题。2012年9月26日,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了《关于黄石市汪仁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黄环审〔2012〕190号),其中第三条规定: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内产生恶臭的构建物周边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二座污水中途提升泵站格栅间、进水池围合空间周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处理意见。1.督促开铁区责成汪仁污水处理厂迅速完善应急池应急处置预案,优化操作规程,提升特殊情况应急处置能力。2.针对污水溢流污染环境问题,督促开铁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后续处置工作,同时,持续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科学处理生活污水溢流问题。3.指导开铁区相关部门通过在线监控、双随机、专项检查、四不两直及不定期监督性监测等方式加强监管,督促辖区企业及污水处理厂依法排污、达标排放。4.针对您对污水处理厂防护距离重点关注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污水处理厂加强设备维护,强化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和臭气等指标符合管理要求,避免出现污染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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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06 | 12.26 | 来信 | 来信反映:湖北驰顺化工有限公司设备破旧老化,毒气冲天,环境严重污染,存在生产安全问题 。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 经查,该公司甲基氯化物生产过程中硫化的废气(硫化氢)通过三级碱吸收后,进入焚烧炉中焚烧后至尾气高空排放塔排放处理,生成副产品硫氢化钠进入硫氢化钠储罐储存;氯化的的废气(氯气)通过水吸收处理,生成副产品盐酸进入盐酸储罐储存。 该公司生产废气有组织排放有两处:一是反应釜反应过程产生的废气,有硫化氢和氯化氯气体,硫化氢气体经收集后采用负压吸收,通过三级碱吸收釜处理达标后,进入三级吸收综合尾气处理塔(2级水吸收、1级碱吸)再次处理净化后,进入蓄热式高温氧化焚烧炉焚烧,经后处理工序处理,然后通过60米高空排气筒排放。经监测,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是生物质锅炉烟气,采用多管+袋式除尘、喷淋脱硝处理达标后,通过36米烟囱排放。经监测,符合《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标准》(DB 42T 1906-2022)。 针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 1、对于公司设备破旧老化,没有一点安全防范措施的问题。投诉人需向消防,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2、对于毒气冲天,危害四方并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该公司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已联网实时上传。其他未安装在线监测检测仪的排放口已安排定时检测,检测数据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网上平台实时显示,检测数据污染物排放数值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

